水质中心纯水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采购条件
水质中心纯水机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金额100000元。招标人为****。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 采购要求
2.1本项目需服务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2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3.2同一品牌的产品生产商和其授权的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投标单位如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对所采购物资在有效期内的授权书。
3.3投****集团“津水云采”平台入库合格供应商并通过平台CA认证。
3.4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采购人可参考其他供应商报价、历史采购价和近期市场价格等。对于异常低价可能导致影响履约的报价,可要求报价人进行澄清,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或保证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否决该报价,报价人失去成为中标供应商资格,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4.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须投标单位在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 元,请投标单****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收据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若评标时****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则视为投标无效。发布中标公示后未中标单位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退回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塘沽**路60号 ****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建行****路支行
账号:120********050001294
电话:022-****1804
采用电汇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由投标单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电汇时应备注所投标段名称(如名称太长字数受限制可简写,须体现关键字)及用途(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确认到账后方可开具投标****银行在工作时间收到汇款后一般将于下一个工作****银行回单确认到账),请各投标人妥善安排电汇时间。
投标人须在开具保证金收据时必须携带本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联行号等信息)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5.1 投标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5.2 报价明细/报价单(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
5.3 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对所采购物资的授权书
5.4 廉政保证书(格式见附件)
5.5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5.7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8 环境保护承诺(格式见附件)
5.9 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自拟)
5.10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n/)下载报名期间最新的信用信息报告。
5.11我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扫描件
6.报名及开标时间
报名/招标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2日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2日16:00
请于2025年8月22日16:00****集团“津水云采”平台报名竞标,并将逐页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以压缩包(.zip或.pdf)格式上传至平台,同时于开标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胶装)、标注页码、逐页加盖公章递送至****招采管理部。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新区塘沽**路60号
项目联系人:刁宇
电话:****2185
招标联系人:刘工
电话:****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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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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