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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农林开发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青禾****公司 |
| 地理位置 | **自治区-**市-**县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藏水保〔2018〕59号),建设单位****于2025年8月15日组织召开了**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 验收报告主要结论为:项目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总体质量合格,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验收条件,可以组织竣工验收。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依照相关规定,我公司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公司将及时处理或解答。 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15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止。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罗工/180****0751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