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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1MA6Q144P8N | 建设单位法人:李坤 |
| 李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空港经济区 |
| **省****办事处****居委会****园区 |
| 锐锋广告制品喷漆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30--067-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空港经济区 ****办事处****居委会****园区 |
| 经度:102.88737 纬度: 25.04806 | ****机关:**空港经济区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28 |
| 昆空环复〔2024〕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1MA6Q144P8N001P |
| 2025-02-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1MA6Q144P8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11MA6Q144P8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8337931 | 竣工时间:2024-12-01 |
| 2024-12-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8-25 |
| 2025-07-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6527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喷涂面积总计9670m2 | 实际建设情况:喷涂面积总计9670m2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调漆:将底漆:稀释剂:固化剂按照4:1:1比例,清漆:稀释剂:固化剂按照3:1:1比例进行调配(不设专门的调漆间,调漆在喷漆房内进行)。此工序将产生调漆废气(G1)、废漆桶(S1)。调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漆雾(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表征)、甲苯、二甲苯。 (2)喷涂、晾晒:需喷漆来件(已清洁)送入喷漆房,喷漆房密闭微负压运行,人工使用喷枪对工件进行喷漆,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先进行底漆喷涂,喷漆房内自然干燥后进行清漆喷涂,最后再进行干燥(自然风干)。喷漆房门窗关闭,该工序产生喷漆废气(G2)、漆渣(S2)、噪声(N),喷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漆雾(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表征)、甲苯、二甲苯。 (3)晾晒:喷涂后的工件在喷漆房内原地进行自然干燥。自然晾晒过程喷漆房门窗关闭,负压状态,废气治理措施正常运行,该工序产生晾晒废气(G3),主要污染物为漆雾(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表征)、甲苯、二甲苯。 本项目调漆、喷涂、晾晒过程均在封闭喷漆房内进行,有机废气(G1、G2、G3)经微负压抽吸进入“水帘+过滤棉+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DA001)。 | 实际建设情况:(1)调漆:将底漆:稀释剂:固化剂按照4:1:1比例,清漆:稀释剂:固化剂按照3:1:1比例进行调配(不设专门的调漆间,调漆在喷漆房内进行)。此工序将产生调漆废气(G1)、废漆桶(S1)。调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漆雾(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表征)、甲苯、二甲苯。 (2)喷涂、晾晒:需喷漆来件(已清洁)送入喷漆房,喷漆房密闭微负压运行,人工使用喷枪对工件进行喷漆,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先进行底漆喷涂,喷漆房内自然干燥后进行清漆喷涂,最后再进行干燥(自然风干)。喷漆房门窗关闭,该工序产生喷漆废气(G2)、漆渣(S2)、噪声(N),喷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漆雾(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表征)、甲苯、二甲苯。 (3)晾晒:喷涂后的工件在喷漆房内原地进行自然干燥。自然晾晒过程喷漆房门窗关闭,负压状态,废气治理措施正常运行,该工序产生晾晒废气(G3),主要污染物为漆雾(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表征)、甲苯、二甲苯。 本项目调漆、喷涂、晾晒过程均在封闭喷漆房内进行,有机废气(G1、G2、G3)经微负压抽吸进入“水帘+过滤棉+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DA001)。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废气、漆雾,排放方式为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共设置1根排气筒。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来自喷漆、调漆、晾干等过程,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漆雾(颗粒物)。调漆、喷漆、晾晒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封闭负压抽吸后经“水帘+过滤棉+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即:颗粒物<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75kg/h,非甲烷总烃<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5kg/h,甲苯<4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55kg/h,二甲苯<7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5kg/h。 (2)无组织排放废气 主要来自未有效收集的有机废气、漆雾,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漆雾(颗粒物)。生产车间应密闭,并微负压运行,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即: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甲苯<2.4mg/m3、二甲苯<1.2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即:NMHC 1h平均浓度<10mg/m3,NMHC任意一次浓度<30m/m3。 2、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空压机、风机等生产设备噪声。本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夜间不生产。厂房隔声、设置减震底座,风机设置消声器,定期保养设备、检修。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 3、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I2025-2012)。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地点及容器上应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的标签;危度收集后妥善贮存,做好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的记录,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地下水及土壤:(1)项目污染源头控制 原料库、危废暂存间按要求进行建设、加强管理,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2)分区防渗 本项目确定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域,喷漆房、原料库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简单防渗,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①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K≤10-7cm/s或参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要求进行防渗。 ②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进行防渗。 ③简单防渗区:正常黏土夯实,一般水泥硬化。 (3)污染监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HJ610-2016),本项目属于地下水评价的Ⅳ类项目,不需设置地下水监测井,环评要求加强管理,定期巡视,防止泄漏。 (4)应急响应 项目运营期建设单位需加强管理,定期巡视,一旦发现原料库、危险废物暂存间渗漏,应及时对其进行修补。 4、废水: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场地雨水经雨水沟收集,经雨水沟排出厂区。员工均不在项目区食宿,员工如厕依托附近卫生间,如厕废水经卫生间****园区管网,****开发区****处理厂处理;水帘沉淀池每3个月清掏更换一次,清掏更换废液为危险废物,清掏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1)有组织废气:厂房已封闭,已设置12m高排气筒,已设置“水帘+过滤棉+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漆、调漆、晾干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漆雾(颗粒物),经封闭厂房微负压收集后经12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本次竣工验收监测结果,排放有组织废气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生产车间封闭、微负压运行,未有效收集的有机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漆雾(颗粒物),经大气扩散后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喷漆房外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可达《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 2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已采取厂房隔声、设置减震垫、定期维修保养等措施,根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结果,运营期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固废为生活垃圾及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漆渣、沉淀池更换废液、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处置点,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漆渣、沉淀池更换废液、废包装桶统一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公司(******中心)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要求进行重点防渗、设置围堰、设置标识,已建立管理台账。 4、废水:(1)雨污分流,场地雨水经雨水沟收集,经雨水沟排出厂区。员工均不在项目区食宿,员工如厕依托附近卫生间,如厕废水经卫生间****园区管网,****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2)水帘沉淀池废液定期清掏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公司(******中心)清运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1)已按要求建设原料库、危废暂存间,已加强管理,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 (2)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已使用环氧树脂防水材料进行重点防渗;喷漆房、原料库已进行一般防渗;其他区域已进行简单地面硬化。已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 (3)污染监控:加强管理,定期巡视,防止泄漏。 (4)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现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
| 由于厂区经过高压线限制,项目排气筒实际设置高度为12m,排放口高度由环评要求15m降低至12m。根据对照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保投资:环评阶段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30%。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约13.8万元,占总投资的27.6%。 |
| 验收阶段环保投资较环评阶段减少1.2万元,主要为排气筒高度降低、验收阶段物价与环评阶段估算存在差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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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144.53 | 0 | 0 | 0 | 1144.53 | 1144.5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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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沉淀池 | 回用不外排 | 2个容积1.5m3的沉淀池 | 回用不外排,未监测 |
| 1 | “水帘+过滤棉+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 1套“水帘+过滤棉+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1)有组织废气 监测点位:G1喷漆废气排气筒 监测因子: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 监测频率:连续检测2天,每天检测3次 执行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2)无组织废气 ①厂界无组织废气 监测对象: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 监测因子: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 监测点位:厂址周界外10m范围内,上风向设1个对照点(G2),下风向厂界外设3个控制点(G3、G4、G5);共设置4个监测点。 监测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采样3次 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②厂区内喷漆房外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 监测对象:厂区内喷漆房外 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 监测点位:喷漆房门窗外1m处(G6) 监测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采样3次。 执行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
| 1 | 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 | 监测对象:厂界噪声 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dB(A),共1项 监测点位:东南西北厂界共4个监测点位 监测频率:每天昼、夜各一次,连续检测2天 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1)项目污染源头控制 原料库、危废暂存间按要求进行建设、加强管理,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2)分区防渗 本项目确定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域,喷漆房、原料库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简单防渗,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①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K≤10-7cm/s或参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要求进行防渗。 ②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进行防渗。 ③简单防渗区:正常黏土夯实,一般水泥硬化。 (3)污染监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HJ610-2016),本项目属于地下水评价的Ⅳ类项目,不需设置地下水监测井,环评要求加强管理,定期巡视,防止泄漏。 (4)应急响应 项目运营期建设单位需加强管理,定期巡视,一旦发现原料库、危险废物暂存间渗漏,应及时对其进行修补。 | (1)已按要求建设原料库、危废暂存间,已加强管理,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 (2)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已使用环氧树脂防水材料进行重点防渗;喷漆房、原料库已进行一般防渗;其他区域已进行简单地面硬化。已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 (3)污染监控:加强管理,定期巡视,防止泄漏。 (4)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现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
| 1 | 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漆渣、沉淀池更换废液、废包装桶统一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漆渣、沉淀池更换废液、废包装桶统一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公司(******中心)清运处置。 |
| 1 | (1)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隔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2)定期更换活性炭,避免活性炭失活,影响废气治理效果; (3)加强油漆桶密闭性检查,避免发生泄漏; (4)油漆存储于室内,避免雨淋、阳光直射; (5)避免与易腐蚀物品、易发生反应的物品混合存储; (6)油漆在厂区适量存储,禁止施压重物,避免因存储过量或施压重物导致泄漏; (7)油漆搬运过程轻拿轻放,避免搬运过程损坏容器导致泄漏; (8)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需按要求进行防腐、防渗漏,避免发生泄漏、渗漏; (9)废矿物油、废活性炭、漆渣等危险废物使用合格专用容器分区存储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存储、清运等过程轻拿轻放,避免搬运过程损坏容器导致泄漏; (10)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避免长时间存储引起的泄漏事故; (11)建立危废管理制度; (12)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已按要求采取相关措施,配备相关应急设施,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空港分局备案(详见附件),备案编号为530****09000-2024-043-L。 |
|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场地雨水经雨水沟收集,经雨水沟排出厂区。员工均不在项目区食宿,员工如厕依托附近卫生间,如厕废水经卫生间****园区管网,****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雨污分流,场地雨水经雨水沟收集,经雨水沟排出厂区。员工均不在项目区食宿,员工如厕依托附近卫生间,如厕废水经卫生间****园区管网,****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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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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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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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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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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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表》应当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的依据,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项目投产前需按《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要求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已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建设单位已于2024年11月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版)》,并于2024年11****环境局空港分局备案(详见附件),备案编号为530****09000-2024-043-L,建设单位已于2025年2月14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并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详见附件),登记编号:****0111MA6Q144P8N001P,有效期为2025年2月14日至2030年2月13日止。已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已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建设单位已于2024年11月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版)》,并于2024年11****环境局空港分局备案(详见附件),备案编号为530****09000-2024-043-L,建设单位已于2025年2月14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并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详见附件),登记编号:****0111MA6Q144P8N001P,有效期为2025年2月14日至2030年2月13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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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