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德昂酸茶地理标志申报赋能乡村产业**的建议》(第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关于加快德昂酸茶地理标志申报赋能乡村产业**的建议》后,州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专题研究建议办理工作,分****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监管科、种植业管理与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推广站等有关人员组建重点建议办理专班,****监管局等部门就建议内容进行了专题研究,结合德昂酸茶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形成了建议答复。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建议从州级层面加强顶层设计,**“一盘棋”推动“德昂酸茶”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地方政府、产业协会和生产企业同向发力,提升品牌竞争力,带动其他茶类及产业的发展;二是建议分两步推进:第一步是正式与在先权利方沟通,出让
品牌或法律途径解决;第二步是通过两个路径破解困境。
我们经认真研究认为,德昂酸茶是我州德昂族特有的传统茶类,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制作工艺,承载着德宏地区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化的珍贵结晶,开展“德昂酸茶”地理标志认证,对于保护、传承民族文化和特色产品,提升德昂酸茶的品牌知名度和社会效应,推动德宏州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助力乡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从州级层面加强顶层设计,**“一盘棋”推动“德昂酸茶”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地方政府、产业协会和生产企业同向发力,提升品牌竞争力,带动其他茶类及产业的发展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政府汇报,州****农业农村局牵头,统筹协调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及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申报和认证工作,待有关工作****政府授权实施。
二是关于分两步推进的建议。第一步是正式与在先权利方沟通,出让品牌或法律途径解决。目前,查询到与“德昂酸茶”近似的商标有6项,涉及******公司和**县1户自然人商标持有人,其中:******公司自2006年以来先后注册了“德昂”“德昂圆茶”“德昂王子茶”“德昂公主茶:****”四个商标;**县商标持有人于2019年10月份注册了“德昂大王酸茶”商标。州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11月安排专人与******公司董事长就“德昂”商标转让事宜进行了沟通协商,该企业表示理解和支持,但因涉及“德昂”商标茶产品存量问题未完全达成协议,2025年5月份又以《关于“德昂”商标受让及茶产品存量处置商议的函》致******公司商洽商标转让及其他有关事宜,目前正在沟通协商中。与**县商标持有人沟通协商后,持有人初步表示同意转让。第二步是通过两个路径破解困境,路径一是持续加快“德宏德昂酸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目前,****已****推广站按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有关要求收集、完善和整理相关资料,待资料准备充分后,****政府****推广站作为申报主体实施。根据云****协会建议,结合实际情况,我们计划按照以下流程推进申报工作:一是优先启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同时持续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力度;二是在第一步的基础上,同步启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证;三是待史料记载年限等条件成熟后,及时启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四是以“德宏德昂酸茶”申报区域品牌,构建“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特色”的“德宏德昂酸茶”品牌体系。路径二是以“德宏酸茶”形式申报,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德宏德昂酸茶”目前已经具备一定的申报基础,主要存在近似商标的问题,“德宏酸茶”虽然没有近似商标的问题,但有关标准、书籍、史料等有关资料必须另行完善,工作量较大,也不利于民族文化加载和制作技艺的传承与保护。综合上述原因考虑,我们计划采用“德宏德昂酸茶”商标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如果“德昂”有关商标转让注销未能达成一致,我们将考虑以“德宏酸茶”商标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德宏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我们将持续加强**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的力度,欢迎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为我州“三农”事业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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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