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区人民南路三段22号307、308室 | 345,000.00元 | 86.57 |
采购包2:
| ******公司 | **高新区肖家河街55号附2号7层55-2号 | 229,800.00元 | 89.91 |
采购包3:
| ******公司 | **市**区剑南大道1288号4-707 | 249,000.00元 | 91.40 |
合同包1****中心建设项目):
货物类(****)
| A****0303 | A****0303 应用软件 | 校园全息档案展示门户 | 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 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 1(项) | 345,000.00 |
合同包2(人脸特征库):
货物类(******公司)
| A****0303 | A****0303 应用软件 | 人脸特征库 | 酉辰戌 | 详见附件-报价表 | 1(项) | 229,800.00 |
合同包3(数据分类分级和脱敏加密):
货物类(******公司)
| A****0303 | A****0303 应用软件 | 数据分类分级和脱敏加密 | 比特信安 | 套 | 1(项) | 249,000.00 |
朱永丽、刘言生、李云、赵磊、毛耘(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基准费率的70%方式执行。单项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用按前述规则计算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乙方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每包的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362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0.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采购计划编码:[510********200056524];
2.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金额如下:采购包1:347,000.00元;采购包2:237,000.00元;采购包3:350,000.00元 ;
3.监督部门:****财政厅
4.联系电话:028-****3581、028-****3539、028-****3553
5.地址:**省**市**区学道街26号
名称:****
地址:**市**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联系方式:028-****5579
名称:****
地址:**市**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5号
联系方式:028-****8218
项目联系人:顾忠良
电话:028-****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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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