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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对坪镇芦茅林村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工程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市正创清源****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县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委托****于2025年8月编制完成《对坪镇芦茅林村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01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