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1428.0平方米 |
| 挂牌价:397.24万元/年 | 保证金:50.0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7月10日 15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7日 15时00分00秒 |
| 标的名称:**县29****商店20年经营权整体拍卖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1428.0平方米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 房屋总层数:-- | 房屋所在层数:--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 出租时长:20.0年 | ||
| 室内配置:-- | ||
| 附属设施:-- | ||
| 标的状态:现状 | ||
|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07月31日 至 2025年08月05日 | ||
| 标的展示地点:** | ||
| 联系人:陈先生 | ||
| 联系人电话:153****8977 |
1、拍卖标的简介:**县29****商店20年经营权整体拍,
2、竞买人通过CA证书在系统上提交竞价申请,申请成功后,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须通过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缴竞买保证金,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第三方平台(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支付等原因造成意向竞买人不能报名参与竞价的,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3、拍卖标的以现状(包括其已知或者未知瑕疵)进行拍卖和移交,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看拍卖标的。拍卖标的具体详见资产现状、《评估报告》、《**省国有资产网上交易须知》及《交易规则》等,相关资料仅作参考依据。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竞买人未竞买成功,且未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将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原账户,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5、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拍卖,即视为自愿承担相应风险,对拍卖文件及标的概况、现状、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同时同意对应承担的相关责任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拍卖人和委托人要求撤销拍卖成交结果,不得要求退还成交价款,不得提出其他附加条件。
6、拍卖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依法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剩余部分成交价款买受人需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委托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并由收款单位出具拍卖成交价款的票据。
7、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本次拍卖活动无法完成,委托人、拍卖人将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违约者的违约责任。即:标的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价、拍卖佣金等)或未领取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没收作为违约金,委托人可决定将标的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拍卖人和委托人无需通知原买受人,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均由原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竞买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扣除后竞买保证金有剩余金额的,由委托方退还给原买受人;扣除竞买保证金数额后仍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齐。
8、竞买人参与竞价前须自行确认是否符合参拍要求,并按要求上传至交易平台,如拍卖成交后的后置审查中,发现买受人不符合参拍要求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结果作废。
1、租金支付方式按20年租金一次性支付的方式进行支付。
**县29****商店经营权整体拍卖租金明细表
| 年度 | 年租金/万元 | 年度 | 年租金/万元 | |
| 第1年 | 397.24 | 第11年 | 270.21 | |
| 第2年 | 538.01 | 第12年 | 245.51 | |
| 第3年 | 488.83 | 第13年 | 232.88 | |
| 第4年 | 463.88 | 第14年 | 214.67 | |
| 第5年 | 427.78 | 第15年 | 195.04 | |
| 第6年 | 388.68 | 第16年 | 184.99 | |
| 第7年 | 368.79 | 第17年 | 170.49 | |
| 第8年 | 340.04 | 第18年 | 154.91 | |
| 第9年 | 308.96 | 第19年 | 146.90 | |
| 第10年 | 293.10 | 第20年 | 177.06 | |
| 20年共计:6007.97万元 | ||||
2、租赁期内,买受人未经过委托人同意而擅自整体转租、转让、转借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收回标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租赁期内,买受人负责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及费用,但未经过委托方及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鉴定和审批,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买受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委托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买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内买受人自行负责经营期间的水、电及维修维保等相关经营管理费用,具体标准按《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约定的执行。
5、租赁期内,****商店所收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责(包括税务、工商、卫生、城建、街道办、国土、居委会等部门和单位收取的各项费税)。
6、在经营期内,如遇国家、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政策性调整,甲方需收回经营场所,必须提前告知乙方,甲方退还乙方已缴交但尚未行合同期间的租金和全部经营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经济赔偿或经济补偿要求。
7、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拍卖,即视为自愿承担相应风险,对拍卖文件及标的概况、现状、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同时同意对应承担的相关责任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拍卖人和委托人要求撤销拍卖成交结果,不得要求退还成交价款,不得提出其他附加条件。
1、禁止经营对师生健康有影响的噪音、油烟、臭味等项目;不得经营歌舞厅台球室、电子游戏室和录像放映室(即“三室一厅”****网吧;不得经营或出售自己制作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不得经营鲜奶;不得经营课本和教辅资料:不得向学生销售烟酒、槟郎、辣条、碳酸饮料、转基因食品、“三高”食品等所有上级文件中规定的不宜学生消费的商品;禁止出店吆喝叫卖促销,不得经营形成严重污染源的食品(如甘蔗等),不得在围墙上开门开窗对外经营;商店门前禁止摆放一切物品。
2、学校商店的经营项目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禁止经营造成环境污染(包括空气、音、视觉等)或影响师生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的项目。
3、买受人应遵纪守法,合法文明经营,****学校教育工作造成影响和损失在防火、防盗、防毒、防水浸等方面采取得力措施,避免损失。甲方建议乙方对租赁场所和商品办理财产保险。因乙方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买受人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特别是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坏,必须负全额赔偿责任;校方仅提供场地,如因消防检查、消防安全及其他手续报备等方面的影响,对可能出现的经营经济纠纷,校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解决。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7月10日 15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8月07日 15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5年08月07日 15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7月10日 15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08月07日 15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397.24万元/年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2.0万元/年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1、竞买人未竞买成功,且未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将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2、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租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县29****商店20年经营权整体拍卖 | 29****商店经营权建筑面积约1428平方米;房屋户型:/;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29****商店20年经营权 | **县 | 397.24万元/首年 | 50万元 | 2万元/年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sz.****.cn/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5年07月10日15时00分00秒至2025年08月07日15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07月10日15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5年08月07日15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租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7日15时0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2025年08月07日15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 153****8977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073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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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0日
中止拍卖公告
我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发布的“**县29****商店20年经营权整体拍卖”的拍卖公告,原定于2025年8月7日15时举行拍卖会,我司接委托方通知,****商店面积计量有误,现中止该标的拍卖,具体恢复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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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6日
1、竞买人须为依法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提供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上传至交易平台)。
2、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和失信人员(组织)不得参与竞买。
3、竞买人允许独立报名参加竞买,不允许联合报名。
4、竞买人须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5、竞买人无不良违法记录。
6、竞买人需对其提供的各项资料真实性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一经发现资料造假参与本次拍卖即视为违约,一律没收其已缴纳的全部款项,并取消其竞买人或买受人资格。
7、竞买人参与竞价前须自行确认是否符合参拍要求。如拍卖成交后的后置审查中,发现买受人不符合参拍要求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结果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