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省**市幸福路道路改造项目(****)作如下补遗,投标人按照补遗内容执行: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中: “最高投标限价****5420.6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800000元,否计取税金、暂估价****000元,否计取税金)”;
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5420.6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800000元,是计取税金、暂估价****000元,是计取税金)”。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标书代写
三、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补充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