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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会关于开展2025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工会申报审查,****中心审核,县总工会党组会研究,决定拟对原文飞等29****大学生“金秋助学”,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8日8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救助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函、来电等方式,及时反映。
受理单位:****
联系地址:**县巩昌镇县门街1号****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2-****141
联系邮箱:****@163.com
监督部门:****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932-****145
附件:****2025年“金秋助学”拟资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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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