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8-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550****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市**区定阳路384号市民之家A区(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 1 | 国道340线**高家井至**峡口段省道202线**高家井至黄泽关(晋冀界)段国道519线**峡口至****界段一级公路**工程 | **省**市**县、**县,**市**县 | **** | ****保护中心****公司) | 本工程合计主线实施长度104.813km(**县72.567km,**县29.566km,**县2.68km),采用一级公路的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20m。包括3条道路建设:国道340线路段起点位于**县高家井村东北侧,顺接既有国道340线,****收费站出口处,线路施工工程长度约71.483km(AK19+080~AK33+723长约14.643km路段与国道207左涉一级公路共线,不属于本次工程范围);省道202线路段起点位于**县高家井村北侧,与拟建公路国道340线路段平交,终点位于武家坪村南侧,与既有县道356(高黄线)顺接,路线全长11.7km;国道519线路段起点位于**县峡口村东北,与太长高速连接线、既有国道340线呈十字形交叉,终点位于**县石北乡下庄村村北,线路施工工程长度约21.63km(AK0+000~AK1+250长度约1.25km路段与在建国道340**县城过境段(寨沟隧道)改线项目共线,不属于本次工程范围)。**连接线起点位于**县寺仙村西南,接拟建公路国道340线,终点接**县拥军路与南外环十字交叉,路线长5km,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m。 主线及**连接线路面均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桥梁42座,隧道6座,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主线收费站3处,隧道管理站4处,养护工区2处,超限检测站1处, 项目总投资597679.13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924.8万元。 | 一、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本工程全线位于太行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国道340线路段约5391m路段穿****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也是**省候鸟重要迁徙通道迁徙停歇地;约4097m穿越太行**省级风景名胜区;以上两处同时也是太行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此外,还涉及一般生态保护红线。占地范围涉及国家二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永久基本农田。沿线植被类型主要为栽培植被、草丛、针叶林等,评价范围内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种(赤狐、白尾鹞、苍鹰、红脚隼),**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3种,项目施工、运营等将对相关区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声环境影响。项目评价范围内共有声环境保护目标53个,均为村庄。项目实施将对周边保护目标造成不利影响。 (三)水环境影响。项目位于娘子关泉域范围内路段长44.035km,位于辛安泉域范围内路段长32.156km,均不涉及泉域重点保护区。国道340线路段长约10.5km路****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省道202线路段长约1.73km路段穿越**县规划的千人村水源地羊角供水工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尚未批复)、国道340线路段长约0.83km路段穿**黄漳供水工程水源地准保护区(尚未批复)。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将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影响。项目范围不涉及已批准的文物保护单位及登记备案的未定级文物。沿线附近分布有**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王景摩崖造像及题刻,不涉及穿越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项目沿线300m范围内有****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任家垴保护区。另外项目实施还将产生扬尘、固体废物等,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污染物渗漏等可能导致次生生态环境问题,存在一定环境风险。 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选址选线,尽量避让环境敏感区,对确实无法避让的,结合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强化相关保护措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土(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工程,施工边界两侧全部设置防护网。临时堆土进行压实覆盖,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做好环境敏感区的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路段设置警示标志牌与野生动植物宣传牌,设置限速、禁鸣和远光灯限制标志。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河道范围内设置物料堆场等临时场站。跨河桥梁路段采取防撞护栏、警示标志牌等措施。穿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路段设置径流收集系统、沉淀事故应急池、防撞护栏、警示标志牌、视频监控及应急物资库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穿越水源地准保护区内路段设置防撞护栏、警示标志牌,同时跨河桥梁路段设置径流收集系统、沉淀事故应急池。****服务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区抑尘洒水和绿化洒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挡护、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临近村庄夜间不得施工。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路面,对营运中期环境噪声预测结果超标的21处敏感点,采取安装声屏障18处、置换通风隔声窗3措施。后续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相关措施,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维护沿线公众合法权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噪声预测超标范围内不得**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各类土石方开挖施工,采取有效抑尘措施。设拌合站各场地分别对物料转载、装卸、搅拌过程中的有组织粉尘采用集气系统+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置,沥青烟气采用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分别设排气筒达标排放,场地设置初期雨水收集和洗车平台。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弃土(渣)送选定的弃土(渣)场。堆渣采用从低到高、逐层碾压堆弃的方式处置。废焊条、废钢筋等回收利用,设备、车辆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规范设置危废贮存点。废混凝土、生活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六)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振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应严禁采用大爆破施工,尽量避免采用重夯、冲击碾压等振动较大的施工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对沿线文物的影响。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