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
《S204**杉仙殿至网株贾山路口公路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委托****组织编报的《方案》,该《方案》是办理临时用地申报(临时使用林地,即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前应取得林业部门临时使用林地批复)、审批和申请土地登记发证的依据,可据此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若项目位置以及范围发生重大变化,你单位应及时重新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我局审批。
二、该项目预测临时占用(破坏)土地总面积为2.7047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7986公顷、其他林地0.1898公顷、其他草地0.1484公顷、采矿用地0.4494公顷以及农村道路0.1185公顷;预期复垦土地面积为2.7047公顷,其中可复垦为其他林地2.2467公顷、采矿用地0.4494公顷、农村道路0.0086公顷。你单位应在收到批复20日内。将该《方案》送我局备案。
三、《方案》服务年限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你单位要落实土地复垦资金,在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根据《方案》确定的经费预算112.69万元,将土地复垦费用存入专户储存。你单位必须按照“土地复垦费用义务人所有,自然**主管部门监管”的原则,与我局、银行三家共同签订《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明确土地复垦任务、目标、土地复垦费用金额及其存储和使用管理方式、违约责任等,确保专款专用。
四、你单位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时,应提交本批复意见、“****银行缴讫凭证”以及与我局、银行共同签订的《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办理建设用地项目土地登记发证手续时,还必须提交县级以上自然**部门对该项目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的确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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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
一审:王巧智
二审:颜**
三审:陈水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