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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海**马鞍岛项目2025年第2次“家居增值服务”促销活动实施服务(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
| **省**市**省**市翠亨新区西晴路34号中****办公室 | 项目类型服务类 | |
| 公开竞争性谈判(磋商)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 粤海**马鞍岛项目2025年第2次“家居增值服务”促销活动实施服务(第二次),响应人无需报价,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报价承诺,承诺收到采购人下发的促销活动金额确认单后,次日内安排专员联系贵司指定的第三方人员(获得“家居增值服务”促销活动礼包的人员)进行兑换沟通事宜,并承诺该第三方人员可按确认单上的采购金额进行全额的采购兑换,接受采购方的采购文件或活动执行中所提出的任务要求。按采购方制定的工作标准,与****签订暂定总额为19,000,000.00元(税率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活动服务协议。具体以合同条款、采购文件为准。 | ||
| 粤海**马鞍岛项目2025年第2次“家居增值服务”促销活动实施服务(第二次)采购信息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2025-08-19 14:30:00 | 公告结束时间2025-08-29 10:00:00 | |
| 标段/包编号 | **** | |
| 单价报价 | 采购控制价(元)****0000.00 | |
| 其他 | 开启形式线下开启 | |
| 线下递交 | ||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否 | 联合体投标否 | |
| 365 | 服务期说明以甲方通知为准 | |
| 粤海**马鞍岛项目2025年第2次“家居增值服务”促销活动实施服务(第二次),具体以合同条款、采购文件为准。 | ||
| 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证照时间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按要求提供《响应人声明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响应人无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无行政处罚信息(行政管理页面中)【具体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含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在合同履行中出现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且需提供信用中国报告(其中包括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页)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查询网址:https://www.****.cn。 4、响应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响应人提供的《响应人声明书》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响应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响应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未在响应人资格条件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
| 本次采购公****公司网站(https://www.****.cn/TenderInformation/list.asp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homepage)发布,采购文件请前往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搜索项目名称自行下载,视作已发放给所有响应人,若因网站出现有部分文件不能下载,请向采购人联系领取。 | ||
| 2025-08-19 14:3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5-08-29 10:00:00 | |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 ||
| 2025-08-29 10:00:00 |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2025-08-29 10:00:00 | |
| 2025-08-19 14:30:00 |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2025-08-29 10:00:00 | |
| 六、采购文件请前往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搜索项目名称自行下载,视作已发放给所有响应人,若因网站出现有部分文件不能下载,请向采购人联系领取。 | ||
| **省**市翠亨新区西晴路34号中****办公室 | ||
| **** | 采购单位地址**省**市 | |
| 何工 | ||
| 188****9102 | 电子邮箱****@gdland.cn |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