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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依据该《通知》第三十五条“项目竣工验收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组卷、存档”的规定,我县****县政府网发布公告,公开征集项目档案整理服务单位,共收到三家服务单位报名。
经综合评分评审,并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最终确定******公司****公司为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整理服务单位,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本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日起计算)。
二、异议反馈:公示期间,如对服务单位选取结果有异议(需注明异议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具****农业农村局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6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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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