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州县X078线新厂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审批
湖南-怀化-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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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靖州县X078线新厂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8-19 15:45

靖****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于2025年4月20日报来的《靖州县X078线新厂大桥维修加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等水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组织相关水利专家对《洪评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详见附件)。会后,你单位重新上报了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经研究,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靖州县X078线新厂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本项目位于靖州县新厂镇,桥梁中心坐标:东经109°27′48"、北纬26°21′40"。工程涉河建设内容为老桥拆除上部结构,改为5×20m简支预应力矮肋T梁,并对桥墩进行适当加固。工程设计采用50年一遇防洪标准,经复核,其梁底标高(368.82m)高于桥位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368.30m)0.52m,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等有关技术要求。

二、原则同意报告中提出靖州县X078线新厂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新厂大桥现状10年一遇壅水高度为0.16m;本次设计仅对桥梁进行维修加固,未改变桥梁下部结构,故本项目实施后,新厂大桥10年一遇壅水高度仍为0.16m。本项目实施完成后,不会新增壅水影响,符合有关规范标准。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分析计算成果。

四、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分析评价结论。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指挥调度;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河道内临时设施,恢复河道原貌保障行洪通畅。

六、施工期应做专题防洪预案,上报我局。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机关审核,并办理开工手续。

七、建设方案如发生重大变更,影响防洪安全的,应重新报批。

八、有关要求

(一)你单位应妥善处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你单位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三)你单位应充分重视在汛期来临前,拆除已建通车便桥上部结构,待汛期过后再重**装便桥上部结构,并在一个枯水期内完成新厂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

(四)你单位应加强汛期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该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编制施工期及运行期防汛应急预案,报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备案。

(五)你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安排报我局备案;在工程开工时由我局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施工,不得越线施工,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的统一指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工程运行后应加强日常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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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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