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国际陆港屋面光伏发电委托运营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国际陆港屋面光伏发电委托运营(二次)补疑1
项目编号:****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1.6招标项目规模“2、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座及车棚建设;3、电动汽车充电桩”内容现调整为:“2、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座及车棚建设:配置并安装招标人所需办公大楼东侧**电动自行车车棚和充电插座,车棚周边需加装围栏并设置门禁,车棚可用面积约为190㎡,约可容纳电瓶车100余辆充电及停放。**国际陆港二期南地块设非机充电装置配电箱2套,充电装置10套,充电插座100个;北地块设置非机充电配电箱2套,充电装置16套,充电插座160个。非机充电装置应具备扫码计费功能,所有非机充电装置产生的收益均由招标人享有。详见附图。3、电动汽车充电桩配置并安装招标人所需的所有充电桩(慢充)及安装所需的必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到充电桩配电箱间电缆及其他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有充电桩能正常接通使用(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电动汽车充电装置应具备扫码计费功能,所有电动汽车充电装置产生的收益均由招标人享有。本项目人防地下车库内充电桩禁止安装于人防墙体上,请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并安装”。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如有相关要求,同样以此更新内容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经开区故黄路1号
联系人:宣工
电 话:0551-****16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862、****3831
2025年08月1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