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9 15:43
**合源水务****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7月25日报来的《靖州县果木场污水管网整改工程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等水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组织相关水利专家对《洪评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详见附件)。会后,你单位重新上报了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经研究,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靖州县果木场污水管网整改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本项目位于靖州县渠阳镇城郊村朱家坝,紧临渠水一级支流后山溪,位于后山溪入**上游2.0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状管段包封 15m(HSX2+052~HSX2+067),埋设管段全长32m(HSX2+035~HSX2+067,管道埋入河床以下≥0.6m),拆除重修起始井及终点井。整改后,该段不占用河道行洪断面,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等有关技术要求。
二、原则同意报告中提出靖州县果木场污水管网整改工程建设项目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项目实施后,最大壅水高度为-0.04m,整体对河道的影响较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分析计算成果。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分析评价结论。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四、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服从指挥调度;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河道内临时设施,恢复河道原貌保障行洪通畅。
五、施工期应做专题防洪预案,上报我局。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机关审核,并办理开工手续。
六、建设方案如发生重大变更,影响防洪安全的,应重新报批。
七、有关要求
****公司应妥善处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公司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公司应加强汛期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该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编制施工期及运行期防汛应急预案,报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备案。
****公司在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安排报我局备案;在工程开工时由我局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施工,不得越线施工,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的统一指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工程运行后应加强日常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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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