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范围
1.1.1采购内容及规模:本期工程针对移通大厦展厅初心、使命、未来三大展示版块**室内LED屏幕34项合计面积169.78㎡,55寸OLED透明屏幕4台,各尺寸一体机共11台。完成中国移动AI+能力中心展厅LED大屏及一体机展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作,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 LED屏及一体机设备 |
LED屏幕(点间距1.53) |
116.62 |
平方米 |
|
| 2 |
LED 触摸屏幕(点间距1.53) |
15.47 |
平方米 |
|
| 3 |
LED屏幕(点间距1.25) |
37.69 |
平方米 |
|
| 4 |
OLED透明屏55寸 |
4 |
台 |
|
| 5 |
一体机65寸 |
3 |
台 |
|
| 6 |
一体机75寸 |
2 |
台 |
|
| 7 |
一体机24寸 |
3 |
台 |
|
| 8 |
一体机55寸 |
1 |
台 |
|
| 9 |
一体机100寸 |
2 |
台 |
工期要求:本工程需在合同签订2个月内竣工验收,完成合同内规定室内LED拼接触摸屏的**,及配套安装工程施工,完成屏幕调试,达到建设方使用要求,对使用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1.1.2 项目规模:预估不含税金额3,181,600元,预估含税金额3,595,208元。
1.1.3招标项目性质:货物采购(单一招标项目)
1.2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交货地点:**市(买方指定地点)。
1.4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货。
1.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最终确定1名中标,份额为100%。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不允许超过3,181,600元,含税总价不允许超过3,595,208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标包1 | LED显示屏 | 平方米 | 1 |
2.1投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证明。投标人如为企业,要求企业登记状态为在营或开业或存续等正常状态,不允许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
2.2投标人须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
2.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进行改革后核发的对应资质)。
2.4投标人为所投LED显示屏产品(LED屏及一体机设备)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其所代理的制造商的授权函;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2.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核发)。
2.6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B类(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须具备)、C类(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各提供一个)。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相应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受聘单位为投标人)、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2025年5月(含)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任意1个月)。标书代写
2.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含)的同类项目(LED显示屏产品)业绩。
注1:业绩合同、包含合同对应发票信息的发票查询明细表,且须符合以下业绩说明要求: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双方盖章(公章/合同章)页。
(2)日期认定: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中较后者为准。
(3)发票要求:
①发票以系统核验结果为准;务必按投标文件格式中“发票查询信息明细表”格式填写,一张发票填写一行;评审时将通过系统对Excel版“发票查询信息明细表”进行批量验证,若因未按格式填写或填写错误或非Excel版文件,导致核验失败,将不予认可;核验结果与“发票查询信息明细表”中信息不一致或存在查无此票、红冲、作废等发票无效情况,将不予认可。
②“发票查询明细表”中每个业绩合同至少包含一条对应发票信息;发票开具日期须为2023年1月1日(含)至公告发布之日,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
③业绩金额以有效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若合同金额小于其对应发票含税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计取业绩金额。
2.8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且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登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2.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0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招标人:****
地址:**自贸试验区(**港保税区)M区64号
邮编:300308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市空****中心大道****移动B座一楼B-102
邮编:300308
联系人/异议联系人:王容倩、靳占钊、王雪雪
电话/异议电话:188****5492、138****4801、178****9966
电子邮件:****@139.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11.1远程线上开标事宜
本项目将实施远程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b2b.****.cn)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开标相关内容。
请在开标时间前确认是否具备参加远程线上开标的条件并查看远程线上开标指引(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如有不明确的问题须及时联系工作人员或拨打ES系统****390123客服电话。
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请于开标后1小时内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b2b.****.cn)提出相关异议。
特别说明:
1、若由于ES系统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线上开标相关操作,则供应商需提供系统异常截图并及时联系工作人员或拨打ES系统****390123客服电话。
2、异议提出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将不能通过线上方式查看其他供应商报价信息,请知悉。
11.2关于供应商全面切换CMCA证书服务的通知
2022年1月1日起,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的供应商CA证书全面切换为CMCA证书,原******公司(BJCA) 证书不再支持。供应商若因未使用CMCA证书而影响到投标应答、标书澄清、签署 廉洁承诺书等业务操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11.3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结构化项目,需要使用“辅助标书编制-投标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的结构化编制、加密和递交,无需再分别使用“辅助应答工具”、“辅助投标工具”进行标书编制和投标应答。工具需登录ES系统下载,下载路径:“我的工作台”-“投标工具下载”-“辅助标书编制-投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