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湾金融港三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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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本补充文件(二)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二)和补充文件(一)、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补充文件(二)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投标人前附表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

最高投标限价1695.5407万元,其中暂估价0元(含税)、暂列金额为0元(含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0%,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0元(含税)。

(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作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预算书等相关资料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进入**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重新下载相关资料。

(三)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

3.1(一)投标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且从2020年7月1日以来(指竣工验收合格时间)承接过园林绿化单项合同价大于等于1017万元人民币(或合同中园林绿化部分造价大于等于1017万元人民币)且已验收合格的施工业绩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招标文件中其余相应内容作同步修改。

(四)附表.资信标评分标准中“投标人的类似项目经验”修改如下: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意见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经验(5分)

2020年 7月 1 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 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指园林绿化工程。本项得分不累计,按就高原则计取。如未达到招标项目相应规模 60%,本项得 0 分。

达到招标项目相应规模 100%及以上的项目(即工程造价达到 169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得 5 分

达到招标项目相应规模的80%及以上且低于100%的项目(即工程造价达到 1356 万元及以上且不及1695万元的项目),得 3分

达到招标项目相应规模的60%及以上且低于80%的项目(即工程造价达到 1017 万元及以上且不及1356万元的项目),得 1 分

(五)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9月5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保险保单生效时间、银行保函生效时间、担保保函生效时间调整为2025年9月5日9时30分;开标地点调整****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申请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备案单位:****建设局

2025年8月19日

附件

各投标人:

本补充文件(一)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一)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补充文件(一)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和3.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

1.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 **市****公司,招标人为****。

3.1(一)投标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且从2020年7月1日以来(指竣工验收合格时间)承接过园林绿化单项合同价大于等于989万元人民币(或合同中园林绿化部分造价大于等于989万元人民币)且已验收合格的施工业绩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招标文件中其余相应内容作同步修改。

(二)附表.技术标评审表修改如下: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意见

1

施工方案

2

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措施

3

工期要求计划

4

人员及机械设备配备情况

5

后期服务响应能力

6

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考虑全面、完整,有助于及时处理事故

7

其他有关本工程的辅助说明资料

备注:

1.技术标评审采用合格制,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认定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该投标人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2.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进行独立评审,提出各投标人的评审意见,应包含投标人的优点、缺点以及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标书代写

3.经独立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意见汇总,对各投标人出具总体评审意见,总体****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同意,不同意总****委员会成员可持保留意见并书面记录。标书代写

(三)投标人前附表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

最高投标限价1648.5482万元,其中暂估价0元(含税)、暂列金额为0元(含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0%,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0元(含税)。

(四)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2.4.1 付款周期增加:

(5)农民工工资拨付实行专款专用,具体按慈防欠薪办【2023】7号、慈防欠薪办【2023】10号文件执行(合同期间,有最新文件颁发的按最新文件执行)。

(6)为确保施工过程中农民工工资实时、足额发放到位,承包人应按照甬根治办发【2023】1号文件的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不包括1000万元),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原则上按工程施工合同额1%存储,存储金额最高不超过120万元;施工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工程施工合同额2%存储。

(五)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2.5 支付账户修改为:

本项目同时开设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具体按甬人社发【2022】29号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专用账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慈防欠薪办【2023】10号关于执行使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四方协议》(2023年版)的通知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申请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备案单位:****建设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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