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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历史**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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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历史**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
| 正常公告 |
**市**区历史**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委****交易中心****中心与****共同组织公开招标的“**市**区历史**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编号:****) ”,于2025年8月18日09时30分****交易中心(**市**区**三路24号)三楼305室和四楼409室依法完成开标、评标工作。****委员会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2日),具体如下: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 | ******公司 | **市****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000.00 | ¥****25000.00 | ¥****00000.00 |
| 经营期限 | 本项目经营期限约定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从《**市**区历史**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文保历史建筑修缮工程”及“历史**产业载体活化利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18年(自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项目经营期结束之日止)。 | 本项目经营期限约定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从《**市**区历史**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文保历史建筑修缮工程”及“历史**产业载体活化利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18年(自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项目经营期结束之日止)。 | 本项目经营期限约定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从《**市**区历史**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文保历史建筑修缮工程”及“历史**产业载体活化利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18年(自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项目经营期结束之日止)。 |
| 综合得分 | 87.00 | 84.6 | 79.4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758-****066
招标代理:****
联系人:庄工
联系电话:020-****4627
地址:**市**区先烈中路82号之一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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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