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徽县江口一带铅锌矿详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甘肃-陇南-徽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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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2025-08-19
****环境局**分局
关于**省****一带铅锌矿详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省****一带铅锌矿详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5-08-19 16:3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省****一带铅锌矿详查工程

**省**市******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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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华****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口村,本次申请延续的探矿权面积为1.8206 k㎡。项目主要包含了钻探工程及井巷探矿工程(竖井工程888m,探矿平巷及所属工程 1185.68m)等。

(一)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废气达标排放,防止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和环境空气造成影响。探矿作业区、临时道路区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表土和废渣堆放过程采取拦挡、压实、苫盖措施。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勘探期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限值,防止对周围敏感目标和环境造成影响。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落实各项废水防治措施。要求施工作业场所修建临时性的防渗旱厕,粪便定期清掏施肥于周围的林木;矿山钻探用水设置防渗泥浆池,泥浆液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废水。井巷工程探矿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矿井涌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若有剩余矿井涌水须拉运至现有采矿工程区综合利用,矿井涌水严禁外排进入地表水体。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勘查工程钻孔平台地表平整产生的土方就近用于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探矿结束,废弃泥浆经固化剂固化处理后就地压实、覆土、恢复植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项目采取上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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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5年8月19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分局 电话:0939-****000(传真)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环评股 邮编:7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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