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商投资区分局行政许可(排污许可证)信息公示

审批
福建-漳州-龙海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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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排污许可证)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19 17:41

序号

审批部门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许可证件或决定书及其文号

本单位认为应当公示的其他相关信息

1

****环境局

**、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或者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设区的市级权限)

1.《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第十九条;2.《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七十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3.《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58号)第三十九条;4.《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台商投资****加工厂

****0681MA2YMC0Q77

****0681MA2YMC0Q77001U

2025/8/19

2

**市****公司

913********920200L

913********920200L001P

2025/8/19

3

****超市****公司

913********641795N

913********641795N001R

2025/8/19

4

**欣****公司

****0681MA2YK1YW17

****0681MA2YK1YW17001P

2025/8/19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6-****017 传真:0596-****036

通讯地址:**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汇福路5号漳****服务中心一楼生态环境窗口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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