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地区**县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技施阶段移民设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 | **省****开发区光谷大道 77号光谷金融港B9栋 | 报价:785000(元) | 90.33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地区**县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技施阶段移民设计项目(二次) | ****地区**县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技施阶段移 民设计项目(二次) | ****地区**县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技施阶段移民设计及前期移民设计变更 | ****地区**县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技施阶段移民设计及前期移民设计变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 符合国家质量要求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发强,王萍,董江伟(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收取1.58%,100万-500万元收取1.16%,500万-1000万元收取0.93%,1000万-5000万元收取0.61%,5000万-1亿元收取0.27%,以此类推。(例如:中标金额为100.8万元,则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为(100万元X1.58%)+(0.8万元X1.16%)=15892.80元)。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规定,制定《**维吾尔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收取(具体金额根据中标价格调整) 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7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局
地 址:**县喀鲁克路 29 号
联系方式:0903-****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屯垦路龙煤大厦 6-3
联系方式:0903-****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念慈
电 话:0903-****777
2025年08月05日 2025年08月19日附件信息:
626.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