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拟单一来源采购“门诊分诊叫号系统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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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单一来源采购 “门诊分诊叫号系统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的公示

2025-08-19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拟申请单一来源釆购“门诊分诊叫号系统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拟单一来源釆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一)项目名称

门诊分诊叫号系统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基本要求:

1)升级到最新功能(包含国产化替代、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

2)个性化功能开发;

3)新增接口对接;

4)备品备件;

5)驻场人员;

6)每年有不定数量的新开诊室需配叫号屏(新增硬件);

7)正常、及时的软硬件运维服务。

2、可能增加的硬件:

严格按2020年10月招标采购价执行。

(三)预算: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7万元/年,51万元/3年。

二、 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申请的原因说明

1、项目连续性方面

****门诊分诊叫号系统于2020年10月招标采购,中标方为****(软硬件系统制造商),该系统2021年4月投入使用,按合同约定,为期3年的维保服务到期,****医院日常诊疗工作中十分重要,离不了原厂家的售后服务。

本次采购是在原有核心业务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部署的新功能及应用模块以及日常维,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能够更好满足服务配套的要求,更好的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2、成本效益方面

若继续选择****进行系统升级,可延续使用现有系统,避免了重复投资。若更换供应商,新供应商可能因技术不兼容等问题,要对现系统进行大规模改造或更换,这将大幅增加采购成本。从成本效益角度考虑,继续与******是更为经济合理的选择。

3、理由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种情况:“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之规定。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1、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2、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学院路51号首享科技大厦第六层608室

四、专家论证意见

1、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或职务

段家国

****医院

高级会计师

叶晓波

****学院

副教授

李晓刚

****学院

副教授

2、论证意见

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种情况:“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6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采购人:****

地址:**省****市**南路318号

联系电话:0878-****597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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