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6亿份速食米面项目(重新报批)

审批
安徽-芜湖-繁昌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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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222MA2T5KP910周发章
周友根**省**市**县
安****经济开发区纬二路18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6亿份速食米面项目(重新报批)****
2021版本:021-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方便食品制造;罐头食品制造C1431-C1431-米、面制品制造
******县 ******县
经度:118.205000 纬度: 31.160833****分局
2022-11-04
繁环审〔2022〕40号****0222MA2T5KP910001V
2024-05-1240000
190****
****0222MA2T5KP910**大唐****公司
****0104MA7DTWXW9T******公司
****0100MADEL0NM4Y2025-05-01
2025-07-162025-08-13
https://www.****.com/content/99390.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产能为4000万份水煮型速食面、4000万份干河粉、2000万份水煮型速食米粉、2000万份水煮型速食米饭、4000万份速冻面实际产能为产能为4000万份水煮型速食面、2000万份干河粉、2000万份水煮型速食米粉、2000万份水煮型速食米饭
2条干河粉生产线仅建设1条,速冻面生产线暂未建设,不在此次验收范围内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2条水煮型速食面生产线,2条速冻面生产线,1条水煮型速食米饭生产线,1条水煮型速食米粉生产线,2条干河粉生产线建设2条水煮型速食面生产线,1条水煮型速食米饭生产线,1条水煮型速食米粉生产线,1条干河粉生产线
阶段性验收,2条干河粉生产线仅建设1条,速冻面生产线暂未建设,另行验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吸附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清淤后无组织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装置+15m排气筒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清淤后无组织排放;****园区集中供热,不使用锅炉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改变,废气处理效率不变,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HJ 1030.3-2019)中废气污染防治要求,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园区集中供热,不使用锅炉,无锅炉燃烧废气产生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设计使用一台4T天然气蒸汽锅炉,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园区集中供热,不使用锅炉
****园区集中供热,不使用锅炉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悬浮物(吨/年) 五日生化需氧量(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8.9949 13.6546 0 0 8.995 8.995
0 5.082 24.511 0 0 5.082 5.082
0 0.518 0.288 0 0 0.518 0.518
0 0.172 0 0 0 0.172 0.172
0 0 0 0 0 0 0
0 4.587 0 0 0 4.587 4.587
0 1.754 0 0 0 1.754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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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其中NH3-N、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 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处理站处理达****处理厂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处理站出口pH值范围分别为7.2、7.1~7.2,化学需氧量均值分别为58mg/L、55mg/L,氨氮均值分别为6.62mg/L、4.89mg/L,总磷均值分别为2.02mg/L、1.81mg/L,悬浮物均值分别为52mg/L、50mg/L,BOD5均值分别为18.7mg/L、20.3mg/L,动植物油类均未检出。废水监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NH3-N、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即pH值在6~9(无量纲)、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排风设备 上料、筛粉、筛米、磁选、和面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上料粉尘,筛粉、筛米、磁选粉尘,和面粉尘:设备封闭,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清淤后无组织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两日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高点值为0.260mg/m3,厂界颗粒物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0mg/m3。两日厂界无组织氨浓度最高点值为0.17mg/m3,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浓度最高点值为0.009mg/m3,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均<10(无量纲),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厂界二级标准,即氨排放浓度≤1.5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减振等减振降 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采取设备隔声、减振 措施 两日厂界外昼间噪声为53.5~56.5dB(A),夜间噪声为47.2~54.4dB(A)。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65dB(A),夜间噪声≤5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分区防渗:污水管线、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其他生产、仓库区域采取一般防渗;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外的区域采取简单防渗 分区防渗:污水管线、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其他生产、仓库区域采取一般防渗;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外的区域采取简单防渗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磁选固废、废包装袋、不合格品、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磁选固废、废包装袋、不合格品、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废如磁选固废、废包装袋、不合格品、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公司,危废协议见附件五),活性炭碘值≥800mg/g,填充量为0.15t,半年更换一次。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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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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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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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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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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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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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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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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