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县常坟镇、**集镇、魏庄镇乡村**耕地提质改造旱地改造为水田项目日常变更调查工作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长****中心C座12楼1207室
中标金额:249999.00元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项目日常变更成果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止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必须是报价供应商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在递交异议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qq.com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
地 址:****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6****1555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广场5号楼307
联系人:邓工
电 话:137****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