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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5-08-19 |
| 名称: | 闲置土地处置听证会公告(仁自然资闲听公字〔2025〕01号) | ||
| 文号: | 仁自然资闲听公字〔2025〕01号 | 发布日期: | 2025-08-19 |
| 主题词: | |||
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令第53号)和《自然**听证规定》(自然**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1宗闲置土地处置事宜进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5年9月2日下午3时
二、听证会地点
**市****三楼中会议室
三、听证申请人
******公司
四、听证会主持人、听证人员和记录员
听证会主持人:刘锦云,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听证员:李春华,职务:仁****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中心主任
蒙克荣,职务:****政法委、县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法律顾问
黄儒威,职务:****自然**土地开发利用与市场管理股股长
记录员:王高庆,职务:****自然**土地开发利用与市场管理股一级科员
五、听证内容
******公司1宗国有建设用地已被我局认定为闲置土地,存在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情况,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地块位于**县周田有色****基地XZD-2地块,面积66287.9平方米。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第53号令)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拟无偿收回上述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我局已向企业下发《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因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我局现组织听证。
六、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听证举行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二)公开举行的听证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5年9月1日11:30前至****四楼自然**土地开发利用与市场管理股报名登记;****机关将不予准许参加旁听。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或拍照。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准时到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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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9日
(联系人:黄儒威;联系电话:0751-****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