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处K〔2024〕5号
****政府关于**市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103批
实施方案调整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市《****政府关于申请调整**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103批实施方案的请示》(邮政发〔2024〕215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05号)相关规定,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城乡建设用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103批实施方案的调整方案》。本次调整方案申请撤回地块09、24、27,涉及卸甲镇、**镇、菱塘回族乡。撤回总规模5.3755公顷,其中农用地5.3464公顷(含耕地3.7668公顷)、建设用地0.0291公顷、不涉及未利用地。本次实施方案调整方案申请撤回拆旧指标为:农用地5.3464公顷(含耕地4.9169公顷)。
二、请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更新完善工作。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