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竞
争
性
磋
商
采
购
公
告
安
溪
县
档
案
馆
已
根
据
政
府
采
购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经
相
应
程
序
确
定
采
用
竞
争
性
磋
商
方
式
组
织
安
溪
县
档
案
馆
密
集
架
采
购
(
以
下
简
称
:
“
本
项
目
”
)
的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
现
欢
迎
国
内
合
格
的
供
应
商
前
来
参
加
。
本
项
目
由
采
购
人
委
托
泉
州
市
信
恒
招
标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开
展
竞
争
性
磋
商
活
动
。
1
.
项
目
名
称
:
安
溪
县
档
案
馆
密
集
架
采
购
。
2
.
项
目
编
号
:
Q
Z
X
H
[
2
0
2
5
]
A
X
0
2
9
3
.
采
购
内
容
及
要
求
:
4
.
采
购
项
目
需
要
落
实
的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
信
用
记
录
,
适
用
于
合
同
包
一
,
按
照
下
列
规
定
执
行
:
投
标
人
不
得
被
列
入
财
政
部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不
得
被
人
民
法
院
列
入
生
效
的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不
得
被
税
务
机
关
列
入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
不
得
被
列
入
安
全
生
产
不
良
记
录
名
单
。
(
1
)
投
标
人
应
在
(
填
写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截
止
时
点
)
前
分
别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
w
w
.
c
r
e
d
i
t
c
h
i
n
a
.
g
o
v
.
c
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
w
w
.
c
c
g
p
.
g
o
v
.
c
n
)
查
询
并
打
印
相
应
的
信
用
记
录
(
以
下
简
称
:
“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查
询
结
果
”
)
,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查
询
结
果
应
为
其
通
过
上
述
网
站
获
取
的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结
果
原
始
页
面
的
打
印
件
(
或
截
图
)
。
(
2
)
查
询
结
果
的
审
查
:
①
由
资
格
审
查
小
组
通
过
上
述
网
站
查
询
并
打
印
投
标
人
信
用
记
录
(
以
下
简
称
:
“
资
格
审
查
小
组
的
查
询
结
果
”
)
。
②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查
询
结
果
与
资
格
审
查
小
组
的
查
询
结
果
不
一
致
的
,
以
资
格
审
查
小
组
的
查
询
结
果
为
准
。
③
因
上
述
网
站
原
因
导
致
资
格
审
查
小
组
无
法
查
询
投
标
人
信
用
记
录
的
(
资
格
审
查
小
组
应
将
通
过
上
述
网
站
查
询
投
标
人
信
用
记
录
时
的
原
始
页
面
打
印
后
随
采
购
文
件
一
并
存
档
)
,
以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查
询
结
果
为
准
。
④
查
询
结
果
存
在
投
标
人
应
被
拒
绝
参
与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相
关
信
息
的
,
其
资
格
审
查
不
合
格
。
5
.
供
应
商
的
资
格
要
求
:
5
.
1
法
定
条
件
:
符
合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
第
二
十
二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的
条
件
。
5
.
2
特
定
条
件
:
采
购
包
1
:
资
格
审
查
要
求
概
况
评
审
点
具
体
描
述
资
格
承
诺
函
①
本
采
购
包
允
许
供
应
商
采
用
资
格
承
诺
制
。
采
用
资
格
承
诺
制
的
供
应
商
,
应
当
根
据
投
标
(
响
应
)
格
式
文
件
要
求
提
供
资
格
承
诺
函
,
无
需
提
供
《
政
府
采
购
法
实
施
条
例
》
第
十
七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的
一
般
资
格
条
件
证
明
材
料
;
资
格
承
诺
函
不
符
合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的
,
视
为
未
按
照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提
交
供
应
商
的
资
格
及
资
信
文
件
,
按
资
合
同
包
货
物
或
服
务
名
称
预
计
数
量
总
价
(
元
)
1
安
溪
县
档
案
馆
密
集
架
采
购
1
批
2
4
3
0
0
0
格
审
查
不
合
格
处
理
。
②
采
购
项
目
有
特
殊
资
格
要
求
的
,
供
应
商
还
应
按
要
求
提
供
相
应
的
证
明
材
料
。
5
.
3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
形
式
的
响
应
磋
商
:
不
接
受
※
根
据
上
述
资
格
要
求
,
供
应
商
响
应
文
件
中
应
提
交
的
“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
相
关
规
定
和
资
料
要
求
,
详
见
竞
争
性
磋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和
磋
商
文
件
第
五
章
。
6
、
报
名
6
.
1
报
名
期
限
:
2
0
2
5
年
0
8
月
1
9
日
起
至
2
0
2
5
年
0
8
月
2
6
日
截
止
。
6
.
2
报
名
期
限
内
,
供
应
商
请
到
泉
州
市
信
恒
招
标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或
电
话
联
系
1
8
6
0
5
0
4
4
7
6
1
微
信
同
号
)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报
名
。
否
则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
7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
7
.
1
获
取
地
点
及
方
式
:
投
标
供
应
商
应
在
招
标
文
件
公
告
时
间
内
,
至
泉
州
市
信
恒
招
标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
工
作
时
间
每
天
上
午
8
:
3
0
~
1
2
:
0
0
时
,
下
午
1
4
:
3
0
~
1
8
:
0
0
时
(
北
京
时
间
)
;
招
标
文
件
每
份
售
价
3
0
0
元
,
售
后
不
退
,
若
需
邮
寄
,
请
加
付
邮
寄
费
5
0
元
。
逾
期
或
未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
其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
[
注
:
报
名
时
需
提
供
报
名
表
(
所
报
项
目
名
称
、
采
购
编
号
、
投
标
供
应
全
称
、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邮
箱
)
,
转
账
需
附
上
凭
证
。
]
。
7
.
2
、
招
标
文
件
售
价
:
3
0
0
元
。
8
、
投
标
截
止
8
.
1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2
0
2
5
年
0
9
月
0
1
日
1
5
:
0
0
时
。
8
.
2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将
密
封
的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送
达
招
标
文
件
第
一
章
第
9
条
载
明
的
地
点
,
否
则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
9
、
开
标
时
间
及
地
点
:
2
0
2
5
年
0
9
月
0
1
日
1
5
:
0
0
时
(
安
溪
县
金
融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6
号
楼
B
幢
4
层
4
0
1
。
1
0
.
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期
限
:
发
布
公
告
之
日
起
3
个
工
作
日
。
1
1
.
采
购
人
:
安
溪
县
档
案
馆
地
址
:
安
溪
县
联
系
人
:
王
先
生
联
系
方
法
:
0
5
9
5
-
2
3
2
3
2
4
5
7
代
理
机
构
:
泉
州
市
信
恒
招
标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福
建
省
泉
州
市
丰
泽
区
城
华
北
路
5
6
8
号
华
大
泰
禾
广
场
小
区
2
栋
1
4
1
6
室
联
系
人
:
小
黄
联
系
方
法
:
1
8
6
0
5
0
4
4
7
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