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责任险采购项目
公开比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校园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切实保障我校师生合法权益,依据《****政府采购法》、《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采购校方责任保险服务。现邀请符合资质的保险机构参与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附件(一)项目名称:****校方责任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资金:人民币元27650元以下。
(三)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四)采购内容:
附件二
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范围限定
根据教技装〔2015〕146号、教装备字〔2021〕53号、教资保〔2022〕27号、教资保函〔2025〕291号、教办资保〔2025〕208号《****办公室 关于公布 2024-2025 学年度承保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的通知》文件内容,**省公布的10家校方****公司。
(二)基本资质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含责任保险)。
2.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根据教育行业保险管理要求)。
(三)专业要求
1. 须提供经银保监会备案的校方责任险条款。
2. 在**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需提供办公场所证明)。
3. 近三年承保同类项目不少于3个(附合同及理赔案例)。
(四)信誉要求
1. 通过"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核查。
2. 近三年无保险监管重大行政处罚记录(附声明函)。
三
比选文件
附件(一)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服务商,请于2025年8月22日下午17:0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比选文件,****学校门岗。
地 址:**区塔北路中段****。
联系电话:张敏183****3787
(二)参加比选供货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并盖公章(一式两份),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保险服务方案(包含保费报价及对应保障条款)。
4、业绩材料证明备注:本公告如参与比选的供货商少于三家的情况下,将自动失效。供货商应将相关材料复印并加盖公章,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四
评审办法
****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比选的服务商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比选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服务商,依照保费报价、服务方案及业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最前的服务商将定为成交服务商。评审结束后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接受异议(需书面提交,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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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9日
编辑丨张 敏
审稿丨祁 燕 张闫亮
审阅丨石颖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