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饭店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经营区)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壮族自治区-**市-**区 |
| 说明 | ****饭店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经营区)已于2025年8月14日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5]3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饭店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经营区) 建设地点:**市**区境内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原址拆除重建,位于**市**区境内,榕**路16****饭店原址,坐标(E110°16′56.12620″,N25°16′41.18412″)。项目主体建设用地面积3.01hm2(其中施工扰动区2.35hm2,保留区未扰动区0.66hm2),总建筑面积59735.64m2,其中计容面积40885.64m2,不计容面积18850m2,绿化率30.34%,容积率0.99,机动停车位439个,**客房440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楼和大门及装饰装修工程和配套建设室内外给排水、电气、绿化、停车场、绿化、道路等附属工程。本项目工程占地3.21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开挖土石方总量为12.50万m3,回填土石方0.59万m3,借方0.26万m3,弃方12.17万m3,其中9.55万m3运****砖厂,剩余2.62万m3运往至**区拓木镇志安大车临时消纳点堆放。 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2025年8月完工,工期5.08年。工程预算总投资49393.4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8166.38万元。 二、公众反映问题及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15日)。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131****6098 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见本次公示附件。 **** 2025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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