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日期:2025年08月19日
采购人的****药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口合资药)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药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口合资药)
预算金额:¥ 约1870万元/年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服务期 | 单位 | 项目预算 (人民币/年) | 项目三年总预算 (人民币) | 质量保证金 (人民币) |
| 1 | 进口合资药 | 3 | 年 | 约1870万元 | 约5610万元 | 300万元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
2.地址:**省**市高新区麓谷大道698号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药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口合资药)于2025年06月19日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分平台同时发布招标公告,至2025年07月17日上午九点投标截止时间,只有****提交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包4因“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并于2025年07月18日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分平台同时发布废标公告。2025年07月24日,本项目包4重新立项,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分平台同时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至2025年08月14日上午九点投标截止时间,只有****提交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包4因“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并于2025年08月15日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分平台同时发布废标公告。****医院药品及时供应,满足临床诊疗需求,根据《****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2025]7号)第十五条第四款“采用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项目,投标截止后仅一家投标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仅一家的,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之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论证时间 | 2025年08月19日 | |
| 论证地点 | **省****公司评标室 | |
| 论证意见 | ****药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口合资药),经过两次的公开招标采购,均为投标人不足三家废标,且两次公开招标至投标截止时间均只有****提交投标文件,根据《****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2025]7号)第十五条第四款“采用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项目,投标截止后仅一家投标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仅一家的,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之规定,经再次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此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
| 专家成员名单 |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吴鉴 | ****医院 | 工程师 |
| 谭小建 | ****医院 | 工程师 |
| 周树林 | ****保健院 | 主任医师 |
六、公示期限:自2025-08-20至 2025-08-26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区响**路269号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731-****7110
2、监管部门名称: ****委员会
地址:**市**区**路7号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