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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责任险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校园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切实保障我校师生合法权益,依据《****政府采购法》《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采购校方责任保险服务。现邀请符合资质的保险机构参与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校方责任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资金:人民币37000元
(三)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四)采购内容:
附件二、投标商资格要求
(一)范围限定
根据教技装〔2015〕146号、教装备字〔2021〕53号、教资保〔2022〕27号、教资保函〔2025〕291号、教办资保〔2025〕208号《****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2025学年度承保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的通知》文件内容,限**省公布的10家校方****公司参与。
(二)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含责任保险)、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
2.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根据教育行业保险管理要求)。
(三)专业要求
1.须提供经银保监会备案的校方责任险条款。
2.在**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需提供办公场所证明)
3.近三年(三个学年年度)承保同类项目不少于3个(附合同及理赔案例)。
4.近三年(三个****教育厅办公室公布的学年年度承保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信誉要求
1.通过“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核查。
2.近三年无保险监管重大行政处罚记录(附声明函)。
三、比选文件要求
(一)获取与提交方式
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投标商,请于2025年8月25日下午17:0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比选文件,****学校南校区门岗。
地址:****花园街57号
联系电话:杨老师 138****0901
(二)文件组成与要求
参加比选投标商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盖公章(一式两份),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标书代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含《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
4.保险服务方案(包含保费报价及对应保障条款等);
5.业绩材料证明(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及理赔案例);
6.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商应提供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比选资格。
四、评审办法
****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比选的投标商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商,依照保费报价、服务方案、业绩情况、保障条款等进行综合评价,总分排序第一的投标商为成交投标商。
评审结束后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接受异议(需书面提交,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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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