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大兴安岭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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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7-****084

传 真:0457-****084

通讯地址:**地区松岭区松岭大街43号

邮 编:16501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松岭区叶面肥、有机肥加工生产项目

**省**地区松岭区古源镇大扬气

****

******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地区松岭区古源镇大扬气,北侧隔无名小路为民房;南侧为防火办;西侧隔无名小路为民房;东侧隔无名小路为草地;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总占地面积21112m2,建筑面积7516.6m2(其中**6736.6m2,办公楼利旧800m2)。本项目建设一条有机肥生产线,生产工艺为粉碎、搅拌、发酵、烘干、

造粒、冷却、筛分、包装,计划年生产有机肥50000t;建设一条叶面肥生产线,生产工艺为投料、搅拌和包装,计划年生产叶面肥500t。

一、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

2.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

3.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

4.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禁止夜间施工。

二、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施工过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定时洒水抑尘;遇大风天气使用塑料膜将水泥、白灰、沙堆覆盖;干燥天应经常性给沙堆洒水,保持沙堆一定的湿度,减少起尘量。运输水泥、砂子等过程中应加盖苫布防止扬尘产生。

2.加强往返于施工区车辆的管理和维修,施工机械完好率要求在90%以上,使用有害物质量少的优质燃料,并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以减少尾气排放;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械车辆,禁止进入施工区施工。

三、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来源于现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阶段产生的泥浆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排放量小,冲洗废水主要是水泥碎粒、沙土构成的悬浮物污染。泥浆废水是一种含有微细颗粒的悬浮混浊液体,外观呈土灰色,比重1.20-1.46,含泥量 30-50%,pH 值约6-7,如果施工阶段不进行严格管理,将对施工现场产生一定影响。为减少施工期间废水的污染,施工人员进入到现场后,在建设临时设施后,应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设施。将施工废水收集进沉淀池中,施工机械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旱厕。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剩余的建筑材料及建筑物拆除,包括石料、木料、非金属料等。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防止建筑垃圾对外环境的影响。

2.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五、生态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主要是工程占地、开挖、回填、弃土及材料堆放等原因,可能会破坏项目原有植被,破坏了表土结构,致使土体抗蚀能力降低,土壤侵蚀加剧,导致水土流失增加。施工期应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施工期发生水土流失。本项目仅在施工期内较短时间内影响土地利用,经过一定恢复期后,项目建设区域内土地利用状况不会发生改变,仍可保持原有使用功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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