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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的要求,关于****水域滩涂养殖证的申请,经我局受理,现已完成法定审核程序,****政府核实批准,现予以公示。
申请单位(或个人):****
水域滩涂性质:国家所有
水域滩涂位置:****大队(坑塘水面)
**:N30°13′45″ E114°08′00″
南至:N30°13′27″ E114°07′46″
西至:N30°13′39″ E114°07′26″
北至:N30°13′56″ E114°07′40″
水域滩涂用途:池塘
使用期限:2025年09月0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0****审批局联系。通讯地址: **市**区北华街东10号,联系电话:(027)****5052 。逾期无异议,将按规定给予发证。
特此公示。
****审批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