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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1MA6K758E3D | 建设单位法人:谭韬 |
| 崔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巫家坝苜蓿路999号 |
| **巫家坝片区棚户区改造向化村4号地块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7-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K7010-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办事处 |
| 经度:102.7335 纬度: 24.987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10-25 |
| 昆官环复〔2016〕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2000 |
| 5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1MA6K758E3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270937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270937Q | 竣工时间:2021-05-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7016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6556m2,总建筑面积85848m2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用地面积16556m2,总建筑面积85754m2 |
| 总建筑面积减少0.11%(9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减少45m2,地下建筑面积减少49m2,社区服务用房调整至2号地块(和美欣城-夏园),共用社区服务用房,其余构筑物细节优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房地产开发,不涉及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房地产开发,不涉及生产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设置有规范化的排放口,外排废水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即:BOD5≤300mg/L、CODCr≤5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的B等级标准,即:氨氮≤45mg/L、磷酸盐(以磷计)≤8mg/L,废水均应达标后方可排放。 施工期噪声执行标准: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限值》;运营期噪声执行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4类标准,即:项目临经道路红线外一侧35±5m范围执行4类排放标准,为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范围执行2类排放标准,为昼间≤60dB(A),夜间≤50dB(A)。 严格遵照执行环评中的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商业用房所引进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政策规定,另行报批。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成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独立商业楼预留隔油池位置,社区卫生服务用房预留消毒池位置。项目的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第二水质净化厂处理。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的要求即:BOD5≤300mg/L、CODCr≤5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氨氮≤45mg/L、磷酸盐(以磷计)≤8mg/L。 水泵、发电机、风机等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合理布局,并置于设备间,设置减震基座,加强车辆进出、商业经营广播管理。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场界外1米处的噪声值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区标准,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临路一侧满足4类排放标准,为昼间≤70dB(A),夜间≤55dB(A)。 施工单位按照环评文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商业用房尚未有商业入驻,入驻企业单独办理环保手续,并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 本项目区域污水管网已经接通并投入运行,接入了城市大中水管网,取消了中水站的建设。本项目的废水经过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第二水质净化厂。中水站的取消,不会导致水环境不利影响加重,有利于区域水环境治理协调规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5.183 | 0 | 0 | 0 | 5.183 | 5.183 | |
| 0 | 12.9834 | 0 | 0 | 0 | 12.983 | 12.983 | |
| 0 | 2.172 | 0 | 0 | 0 | 2.172 | 2.172 | |
| 0 | 0.3453 | 0 | 0 | 0 | 0.345 | 0.34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废水治理及排放设施 | 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 | ①雨污分流系统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建成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共铺设雨水管线1303.47m,污水管线471.90m。 ②雨水收集 项目地下一层设置雨水收集池1个,容积100m3。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绿化和道路浇洒,剩余部分通过雨水口排至市政雨水管网。 ③隔油池 项目独立商业可经营餐饮,预留隔油池建设位置,由入驻餐饮单位实施。 入驻餐饮运营方需办理环保手续,并按照要求委托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对隔油池等环保设施进行设计、施工,隔油池的设计需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规定。 ④化粪池 项目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共设置化粪池2个,总容积150m3,满足污水在池内停留24h的要求。化粪池由中交****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公司施工,均具备相应资质。 ⑤消毒池 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内预设消毒池建设位置,容积0.5m3,由社区卫生运营单位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尚未投入运行,运营方需办理环保手续,并按照要求委托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对消毒池等环保设施进行设计、施工。 ⑥城**水系统 项目未按照环评的要求单独建设中水站,按照节水办的要求接入城市大中水管网,用于项目内的绿化、道路浇洒及冲厕。根据测绘结果,项目共铺设中水使用管线621.16m。 | 监测点位:废水排口1#、废水排口2#,共2个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pH、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氨氮、磷酸盐,共7个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
| 1 | 油烟处理设施 | 无 | 项目小区内住户生活废气主要为住户厨房烹饪过程中排放的油烟废气及燃气废气。项目小区内住户厨房采用电、天然气等为燃料,并且各住户厨房均安装抽油烟机。各住户厨房内的生活废气经抽油烟机抽排到各住宅建筑内所设置的内置烟道,最终于各住宅建筑物的楼顶排放。 | 无 |
| 1 | 隔声降噪措施 |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临经道路红线外一侧35±5m范围执行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 水泵、发电机、风机等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合理布局,并置于设备间,设置减震基座,加强车辆进出、商业经营广播管理。 | 监测点位:项目区域厂界四周各向各设1个监测点,共4个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共1个监测因子; 监测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2次,昼、夜各1次,同时记录等效声级Leq、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和标准偏差(SD); |
| 1 | 项目一般生活垃圾通过分散布置的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独立商业楼餐饮产生的泔水、隔油池油污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并处理,****人民政府令第109号《**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及《**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政府令第58号)的相关规定。 社区卫生服务用房设置医疗废物专用收集桶,社区医疗卫生用房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和处置。 化粪池、中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本项目分散布设移动式带盖垃圾桶,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独立商业楼尚未投入运行,运营单位单独办理环保手续,按照《**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及《**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政府令第58号)的要求,妥善处置泔水和油污。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社区医疗卫生站已经预留医废暂存间位置,由运营单位单独办理环保手续,通过医疗废物收集桶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医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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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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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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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绿化。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区内绿化选取易维护、少虫害的本地乡土植物,形成以乔、灌、草相结合的复层绿化形式,共有绿化面积6622m2,绿地率40.00%。物业单位对项目内的绿化定期维护,确保良好的生态环境得以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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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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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遵照执行环评中的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商业用房所引进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政策规定,另行报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单位按照环评文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商业用房尚未有商业入驻,入驻企业单独办理环保手续,并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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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