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中敖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2日)
| 项目名称 | **区中敖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程 | 发包价(元) | 发包价:****956.23(大写:贰佰零柒万柒仟玖佰伍拾陆元贰角叁分)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91****073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1413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956.23 | 180 | 合格 | 陈洪 | / | / | ||
| 第二名 | ******公司 | ****956.23 | 180 | 合格 | 陈海发 | / | / | ||
| 第三名 | **市**区****公司 | ****956.23 | 180 | 合格 | 刘晓均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潜在承包商必须是已备入2022年**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施工类企业,且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参与随机抽取的承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 (3)被列入《**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若发现存在上述第(1)、(2)、(3)、(4)、(5)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应取消其中选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其剔除**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5.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26条,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 注:提交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保证金凭证。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全部响应招标文件,合格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191****0730 )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 2025年8月20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8月20日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