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中心城区旧城西单元A-34、A-35等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苍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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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5-08-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中心**旧**单元A-34、A-35等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9

《****中心**旧**单元A-34、A-35等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

****研究院编制的《****中心**旧**单元A-34、A-35等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草案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08月19日——2025年09月18日(共30天),公示内容如下:

一、修改背景

目前,《苍**灵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目前已获批复,为贯彻落实《苍**灵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为了科学、****中心**旧**单元A-34、A-35等地块开发建设,为了传承与弘扬地域文化的重要使命,同时落实项目推进计划,特编制《****中心**旧**单元A-34、A-35等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区位分析

本次规划范围北至通福路、西至沪山内河及其支流,****路,南至迎福一街,总用地面积24.56公顷。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规划范围内用地分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两类。建设用地主要有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基地、机关团体用地、基础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商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等。非建设用地主要有水田、旱地、园地、林地等。A-54地块现状存在一处通信用地。规划范围内现状水域面积为1.24公顷,其中县级河道面积为0.04公顷,乡级河道面积为1.20公顷。

周边建设情况:项目西侧为河流,南侧为河流、迎福一街,北侧为通福路,东侧为**路。

三、规划用地布局

本规划用地类别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陆地水域五大类。规划居住用地(代码07)面积共13.59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57.71%,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代码070102)面积为13.35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代码0702)面积为0.24公顷。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代码08)面积共1.80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7.64%,其中教育用地(代码0804)面积为0.52公顷,医疗卫生(代码0806)用地面积为1.28公顷。规划交通运输用地(代码12)面积共6.25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26.54%,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代码1207)面积为5.16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代码120803)面积为1.09公顷。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代码14)面积共1.9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8.11%,其中公园绿地(代码1401)面积为1.38公顷,防护绿地(代码1402)面积为0.53公顷。

四、道路交通规划

地块周边道路系统由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支路三级道路组成。

主干路:通福路——道路宽度为62米;

次干路:迎福路——道路宽度为24米、公园路——道路宽度为24米;

支 路:迎福一路——道路宽度为24米、**路——道路宽度为18米。

五、市政工程规划

给水工程规划:旧**单元A-34、A-35等地块相邻道路通福路规划给水管径为DN600,公园路、**路规划给水管径为DN300,迎福路规划给水管径为DN200,迎福一街规划给水管径为DN400。

污水工程规划:****中心**旧**单元A-34、A-35等地块相邻道路通福路规划污水管径为D1200,迎福一街规划污水管径为D800,公园路、迎福路规划污水管径为D300-400,**路规划污水管径为D300。经统一收集后,****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厂****园区,现状规模12万m3/d,远期总规模18万m3/d。

雨水工程规划: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根据地势分散就近排入水体。****中心**旧**单元A-34、A-35等地块相邻道路通福路规划雨水管径为d1000-1200,迎福一街、公园路、**路、福路规划雨水管径均为d600。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根据地势分散就近排入水体。

电力工程规划:规划地块由110KV灵溪变、**变共同供电。电力管线由地块周边道路10KV电力线接入,规划于A-49地块设置一处10kV开闭所。

通信工程规划:****电信局接入,规划将A-53地块内现状通信设施迁至A-39地块(公园绿地)。

燃气规划:地块燃气管道从通福路(管径为250mm)接入。

六、专项工程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地块大气质量应达到国家二类功能区标准,空气污染指数应小于100;河流水质应达到三类以上标准,饮用水合格率应达95%以上;环境噪声值应小于60dB;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应全部处理,达到无害化程度;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应达到100%;工业废水处理率应达100%,排放达标率应达100%。

环卫设施规划:本次规划范围内垃圾分散收集至灵溪中转站后,集中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规划于A-39地块设置一处独立公厕。

人防工程规划:人防工程应按《**省工程建设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标准》(DB33/T1079-2018)配建。

消防规划:****消防站,消防规划由灵溪消防救援站统筹。消防给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共享,采用低压给水系统。道路上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尽量靠近十字路口,**道路上消火栓应跟给水管道同步实施,原道路上不足部分近期补齐;消火栓规格统一。大型建筑物应设环形消防车通道。建筑消防要求:**筑耐火等级应以一级、二级为主,控制三级,严格限制四级。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抗震规划: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和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GB18306-2001),中心**抗震设防标准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ec,为6度设防区,重点工程和城市生命线工程提高一个等级设防。

七、附图

01.区位示意图

02.用地现状图

03.批租情况图

04.规划衔接图

05.用地规划图

06.道路系统规划图

07.城市控制线规划图

08.平面定位及竖向规划图

09.给排水工程规划图

10.电力电讯工程规划图

11.燃气工程规划图

02图集.pdf

地块指标一览表.docx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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