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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698733B | 建设单位法人:彭劲松 |
| 徐鸿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鹤** |
| **省**市鹤**舞水路46号 |
| ******两路口110kV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 经度:110.17129,110.15651 纬度: 27.31408,27.2947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15 |
| 怀环评〔2023〕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377 |
| 9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698733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1MA4QE5HQ9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4MA4L1FNE0Q | 竣工时间:2024-10-19 |
| 2024-10-1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19 |
| 2025-07-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7/2025-07/15/202********653****57524_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两路口110kV变电站**工程: 本期建设1×50MVA主变压器(#2主变),110kV出线3回,1×(3.6+4.8)Mvar无功补偿装置,配套建设1座25m3的事故油池。 (2****电站~安江(运行名称为水安线)T接两路口110kV线路工程:本工程将110kV水安线T接至两路口变,**线路路径全长3.45km,其中**双回线路路径长2.41km,**单回线路长1.04km,**铁塔15基。 (1)玉**~桥头(运行名称为玉桥线)π接两路口110kV线路工程: ①桥****电站~安江T接两路口110kV线路工程双回路长2.41km,**单回路路径长0.09km ②玉**侧**双回路单边挂线段路径全长2.56km。 共**杆塔13基。 | 实际建设情况:(1)两路口110kV变电站**工程:本期建设1×50MVA主变压器(#2主变),110kV出线3回,1×(3.6+4.8)Mvar无功补偿装置,配套建设1座25m3的事故油池。 (2****电站~安江T接两路口110kV线路工程(运行名称:水安两线):线路路径总长为3.096km。其中双回架设1.402km,单回路架设1.694km,**铁塔14基。 (3)玉**~桥头π接两路口110kV线路工程(运行名称:π出段:玉两线,π进段:桥两线): ①π出段(玉两线),路径总长2.072km,****电站~安江T接两路口110kV线路工程双回路架设1.402km,**单回架设0.670km,**塔基3基。 ②π进段(桥两线),**路径2.501km,均采用双回单边架设,**铁塔12基。 |
| **线路路径较环评减少了0.841km,塔基减少1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进行建设。应注意对线路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段的保护,严控施工范围。施工区、施工便道、牵引场等临时施工占地设置必要的截排水、拦挡、临时覆盖、整地及迹地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2.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6个100%”和《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控制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扬尘、噪声、废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进行输电线路路径设计和施工,确保线路附近区域环境保护目标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控制限值。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变电站事故油池防渗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收集的事故废水和废油应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及时处置。****电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应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5.加强公众沟通和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施工期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未在生态保护红线段设置施工区、施工便道、牵引场等临时施工占地;并设置了拦挡、临时覆盖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了水土流失。 2.项目落实了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按照“6个100%”和《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了污染控制措施,文明施工,减少了扬尘、噪声、废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线路附近区域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控制限值。4.项目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变电站事故油池防渗满足国家相关要求,变电站运行至今无事故废水和废油产生,建设单位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危废合同。配备了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了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了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项目试运行至今没有突发环境事件发生。5.建设单位已进行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项目运营过程中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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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建设1座25m3的事故油池 | 建设1座25m3的事故油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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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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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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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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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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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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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