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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00MA2HL82Q8J | 建设单位法人:胡荣汉 |
| 胡荣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工业园区7号 |
| ****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9-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腊口镇石塔工业区7号 |
| 经度:119.9485 纬度: 28.3563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16 |
| 丽环建青〔2023〕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00MA2HL82Q8J001Q |
| 2024-07-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814 |
| 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00MA2HL82Q8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1121MACA40T63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0304MA2HC7CM7P,913********3697527 | 竣工时间:2025-02-15 |
| 2025-02-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2-22 |
| 2025-07-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66033 |
| 企业投资 5814 万元,租用**县强村联合投资发展股 ****公司位于****工业园区 7 号厂区内空地,拟 ** 1#厂房,占地面积 3348.88 ㎡,并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实 施年产 30 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投资 5814 万元,租用**县强村联合投资发展股 ****公司位于****工业园区 7 号厂区内空地,拟 ** 1#厂房,占地面积 3348.88 ㎡,并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实 施年产 30 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 30 万吨干混砂浆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 30 万吨干混砂浆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砂烘干——物料存储——配料计量——混合搅拌——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砂烘干——物料存储——配料计量——混合搅拌——包装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道路冲洗或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处理厂处置;远期待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营运期烘干粉尘收集后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粉料筒库顶呼吸孔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收集后由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营运期选择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垫、吸声、隔声等措施;合理进行厂房内平面布置;加强设备的检修和维护。 营运期污泥、废零部件等一般固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厂家回收循环使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道路冲洗或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处理厂处置;远期待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营运期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气箱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粉料筒库顶呼吸孔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添加剂仓孔顶呼吸孔粉尘收集后同项目包装粉尘(包括散装罐车出气口粉尘与包装机出料口粉尘)合并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营运期选择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垫、吸声、隔声等措施;合理进行厂房内平面布置;加强设备的检修和维护。 营运期污泥、废零部件等一般固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厂家回收循环使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
| 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企业部分建设内容发生了变化,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1.天然气燃烧废气即为烘干废气,本项目烘干原材料为砂石,烘干工艺流程使用天然气燃烧烟气直接对砂石进行烘干,天然气燃烧器与烘干筒直接连接,天然气燃烧废气即为烘干废气,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后再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添加剂仓孔顶呼吸孔粉尘收集后同项目包装粉尘(包括散装罐车出气口粉尘与包装机出料口粉尘)合并排放,散装罐车出气口连接至布袋除尘器、包装机出料口设置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包装粉尘同添加剂仓孔顶呼吸孔粉尘合并后经布袋器除尘,再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你单位须结 合项目生产实际,建立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加 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建立完善环保设施运行台帐,确保各类污 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 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 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 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项目安全预 评价,经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 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立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建立完善环保设施运行台帐,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备案号331121-2021-025-L。 |
| 已按相关要求进行建设,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85 | 0 | 0 | 0 | 0.085 | 0.085 | |
| 0 | 0.024 | 0.032 | 0 | 0 | 0.024 | 0.024 | |
| 0 | 0.002 | 0.002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47 | 0.232 | 0 | 0.348 | 0.047 | -0.301 | / |
| 0 | 0.047 | 1.841 | 0 | 2.762 | 0.047 | -2.715 | / |
| 0 | 0.117 | 1.558 | 0 | 2.337 | 0.117 | -2.2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排放口pH、BOD5、总氮、CODCr、SS、石油类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NH3-N、总磷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排放标准限值。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排放口pH、BOD5、总氮、CODCr、SS、石油类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NH3-N、总磷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排放标准限值。 | |
| 2 | 沉淀池 | / | 本项目初期雨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作业区地面及道路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道路冲洗或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 本项目初期雨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作业区地面及道路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道路冲洗或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不进行监测 |
| 1 | 天然气烘干废气:低氮燃烧+气箱式脉冲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 |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天然气烘干废气通过气箱式脉冲布袋除尘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符合《**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要求,林格曼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标准。 |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天然气烘干废气通过气箱式脉冲布袋除尘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符合《**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要求,林格曼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标准。 | |
| 2 | 粉料筒库顶呼吸孔粉尘:脉冲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46-2023) | 粉料筒(水泥、粉煤灰、尾矿粉)库顶(离地高度30m)呼吸孔粉尘处理设施升级为脉冲布袋除尘器,粉尘有组织排放,该单元非主体生产单元,工况时间(进料时间不固定,每次进料仅20-30min)达不到采样标准,未安排采样检测,根据厂家提供的脉冲布袋除尘器技术性能说明,呼吸孔粉尘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46-2023)中标准要求 | 粉料筒(水泥、粉煤灰、尾矿粉)库顶(离地高度30m)呼吸孔粉尘处理设施升级为脉冲布袋除尘器,粉尘有组织排放,该单元非主体生产单元,工况时间(进料时间不固定,每次进料仅20-30min)达不到采样标准,未安排采样检测,根据厂家提供的脉冲布袋除尘器技术性能说明,呼吸孔粉尘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46-2023)中标准要求 | |
| 3 | 砂仓顶呼吸孔粉尘:脉冲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46-2023) | 砂仓顶呼吸孔粉尘排放口由于该单元非主体生产单元,工况时间(进料时间不固定,每次进料仅20-30min)达不到采样标准,未安排采样检测。同时根据厂家提供的脉冲布袋除尘器技术性能说明,粉尘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46-2023)中标准要求。 | 砂仓顶呼吸孔粉尘排放口由于该单元非主体生产单元,工况时间(进料时间不固定,每次进料仅20-30min)达不到采样标准,未安排采样检测。同时根据厂家提供的脉冲布袋除尘器技术性能说明,粉尘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46-2023)中标准要求。 | |
| 4 | 包装粉尘、添加剂仓筒顶呼吸孔粉尘: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46-2023) | 包装粉尘、添加剂仓筒顶呼吸孔粉尘混排口粉尘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中相关标准限值。 | 包装粉尘、添加剂仓筒顶呼吸孔粉尘混排口粉尘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中相关标准限值。 |
| 1 | 合理布置,减震基础 | 项目东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西、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厂界周围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即东侧厂界噪声昼间70dB(A),西、北侧厂界噪声昼间65dB(A)。 | 厂界周围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即东侧厂界噪声昼间70dB(A),西、北侧厂界噪声昼间65dB(A)。 |
| 1 | 营运期污泥、废零部件等一般固废 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 安全处置或厂家回收循环使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门进行清运处置。 | 营运期污泥、废零部件等一般固废 外售进行综合利用;企业实际运行过程中,设备检修机油用于设备润滑用,购买的机油为散装机油,机油桶重复使用,实际上未产生废机油及废油桶,企业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建设危废暂存间,一旦产生危废将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门进行清运处置。 |
| 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经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Cr、NH3-N、总磷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达标后排入瓯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经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Cr、NH3-N、总磷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达标后排入瓯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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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相关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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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仅排放生活污水,根据总量控制原则,CODCr、氨氮指标无需区域替代削减。SO2、NOX、烟(粉)尘总量替代削减比例按 1:1.5 进行替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COD、NH3-N 无需进行排污权交易;SO2、NOX 总量控制指标已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其中烟(粉)尘目前尚未进行排污权交易,总量指标在**县区域内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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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相关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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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相关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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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相关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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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