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壮族****委员会关于优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22〕1020号)要求,对****大****公司****大石围天坑峰丛景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节能验收主要结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石围天坑峰丛景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简介
****大石围天坑峰丛景区一期工程2016年1月开工建设,2018年2月部分设施竣工投产。
1、设计建设规模和内容:
****大石围天坑峰丛景区总面积2653.3hm2,一期工程新增建设用地56.26hm2,建设总面积为164518平方米,本项目为旅游景点开发类项目,共分两大类工程。
(一)游览设施工程,分为1、景观廊道游览设施。2、景区环线游览设施。3、白洞垂直观光电梯。4、白洞至冒气洞坑底观光栈道。5、观光扶梯。6、**订游览设施。7、**天坑游览设施。8、马峰洞游览设施。9、流星天坑户外运动体验设施。
(二)旅游服务设施工程,****中心,****服务中心12500平方米、综合服务楼3308平方米、旅游商业设施19390平方米、餐饮设施1400平方米、酒店住宿设施93000平方米、公寓27000平方米、木屋6500平方米、旅游厕所142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10000平方米、****广场150200平方米。建设总面积为164518平方米。
2、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
建筑变化后,主要耗能设备及能耗相对节能审查意见减小,本次验收报告仅对已建成项目进行评价。
三、节能验收主要结论
项目采用了节能报告中确定的建设方案,主要用能设备配备情况等与节能报告中保持一致,未采用国家及地方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与设备。项目采取了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管理措施,配备了完善的电力、水等计量器具。本项目节能验收阶段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小于核定值。项目落实了节能审查意见要求,节能验收结论为合格。
目前本项目已编制完成《****大石围天坑峰丛景区一期工程节能验收报告》,欢迎公众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节能主管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8日。
2025年8月20日
建设单位:****西部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