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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6853617 | 建设单位法人:由伟 |
| 杨发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伊** |
| **伊犁州伊**喀拉亚尕奇乡 |
| ****堆浸场扩建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0-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贵金属矿采选;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921-B0921-金矿采选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伊** **伊犁州伊**喀拉亚尕奇乡****现有**西侧 |
| 经度:81.49568 纬度: 44.33164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11 |
| 新环审〔2023〕8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8-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000 |
| 288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685361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盛源****公司 |
| ****0100MA7880J60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5MA795GB41K | 竣工时间:2024-12-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721PFWTN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入堆矿石量约2300万t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设计矿石入堆量约2273万t |
| 实际设计入堆量较环评阶段设计入堆量减少。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实际地形参数及筑堆情况计算出总入堆矿量为2273万t。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工艺:筑堆—堆浸—贵液收集。 分两期进行筑堆,一期位于堆浸场下游(南侧),二期位于堆浸场上游(北侧)。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筑堆—堆浸—贵液收集。 未设计分期筑堆,堆浸场整体分区逐步推进筑堆。 |
| 环评阶段为了降低前期投资,将扩建堆浸场筑堆分两期进行。设计阶段为便于堆浸场生产作业及运行管理,故未设计分期筑堆,堆浸场整体分区逐步推进筑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地表的扰动。优先利用现有道路等设施,禁止任意开辟施工道路和车辆超范围行驶;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做好施工场地恢复工作。严格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堆浸场服务期限结束后及时拆除无用的地表建筑物,恢复受破坏的地形地貌、景观和生态功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及氰化氢气体。浸出贵液采取滴淋方式,表土堆场采取防尘网遮盖、定期洒水抑尘措施,车辆采取限速、加盖遮布等措施,减少粉尘及氰化氢气体无组织排放。 (3)水污染防治措施:滴淋液进入堆浸场后,随贵液收集系统进入贵液池,而后由泵提升管道输送至碳吸附车间进行碳吸附后,废液进入贫液池,贫液内加入氰化钠药剂及补充水后再次成为滴淋液循环进入堆浸场,形成闭路循环,无废水外排。堆浸场、防洪池、贵液池均设置有防渗层。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4)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采取距离衰减,运输汽车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 (5)固废分类管理:本项目氰化尾渣属于危险废物,根据《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943—2018)要求,对氰化尾渣进行脱氰处理,在堆浸场内进行原位闭堆,不外排。服务期满后应根据氰化尾渣监测结果进行进一步脱氰处理,并及时开展生态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了施工范围,车辆未超范围行驶。项目区施工期已结束,验收调查期间未见遗留环境问题。建设单位已逐步开展植被恢复工作,服务期满后将通过土地复垦进一步恢复生态环境。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无组织粉尘及氰化氢气体,主要采取了矿堆滴淋保持原矿堆表面湿润,表土堆场进行遮盖并定期洒水抑尘,运输道路压实平整并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无组织粉尘及氰化氢气体的排放。 (3)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堆浸过程堆浸滴淋液收集进入贵液池后经管道输送至碳吸附车间进行处理,处理后产生的贫液内加入氰化钠药剂及补充水后再次成为滴淋液通过管道循环进入堆浸场,形成闭路循环,无废水产生。服务期满后将对堆浸氰化尾渣进行清洗脱氰处理,处理产生的废水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厂区按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进行分区防渗;堆浸场、防洪池区域及贵液池采取重点防渗。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4)声环境保护措施:贵液泵、压缩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室内布置;运输车辆采取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等控制噪声措施。 (5)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堆浸过程产生的堆浸渣堆存于堆浸场内,待服务期满后将进行破氰处理,并实施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共4座拦水坝;堆浸场西侧沟谷、堆浸场南侧沟谷、堆浸场东侧中部、堆浸场北侧沟谷,各建设1座拦水坝(分别为1#拦水坝、2#拦水坝、3#拦水坝、4#拦水坝)和相应排洪渠。 (2)堆浸区域防渗原矿堆浸场地全防渗处理,底部防渗层(自下而上)依次为400mm黏土压实基础层+5mm厚三维复合排水网+GCL衬垫+2mmHDPE膜+5mm厚三维复合排水网。 (3)防洪坝防渗采用400mm黏土压实基础层+5mm厚三维复合排水网+GCL衬垫+2mm HDPE膜+5mm厚三维复合排水网,防洪坝外坡面废石护坡。 (4)贵液池防渗采用400mm黏土压实基础层+5mm厚三维复合排水网+GCL衬垫+1.5mmHDPE膜+5mm厚三维复合排水网+2mm HDPE膜+5mm厚三维复合排水网。 (5)1#排洪渠长160m,底宽1.7m,渠深2m,位于1#拦水坝和2#拦水坝1883m标**阶上;2#排洪渠长597m,底宽1.7m,渠深2m,2#排洪渠接1#排洪渠,位于山坡上开挖而成;3#排洪渠长290m,位于堆浸场北侧沟谷拦水坝。堆浸场内洪水排入防洪池,场外洪水不进入堆浸场,根据地势汇入堆浸场下游。 (6)利用沟谷地貌,在贵液池南侧设防洪池,容积11.29万m3。 (7)为满足生产调蓄用水的需要,在小宽沟堆场下游50m建设一座6000m3调节池。 (8)堆浸场内**3条道路,道路总长度3470m。1号道路,长度2180m,从现有堆浸场和扩建堆浸场中间穿过,向南与现有道路连通,然后从贵液池南侧坝顶通过到达堆浸场;另外沿堆浸场西侧及北侧设置巡检联络道路,分别为2号道路和3号道路,道路长度分别为340m和950m。 | 实际建设情况:(1)共3座拦水坝;堆浸场东侧中部拦水坝未建设,堆浸场西侧沟谷、南侧沟谷、北侧沟谷各建设1座拦水坝(分别为1#拦水坝、2#拦水坝、3#拦水坝)和相应排洪渠。 (2)原矿堆浸场地全防渗处理,底部防渗层(自下而上)依次为黏土压实基础层2000mm+5mm厚三维复合排水网+GCL衬垫+2mmHDPE膜+5mm厚三维复合排水网。 (3)防洪坝防渗采用400g/m2土工布+黏土压实基础层1000mm+5mm厚三维复合排水网+GCL衬垫+2mmHDPE膜+5mm厚三维复合排水网,防洪坝外坡面废石护坡。 (4)贵液池防渗采用黏土压实基础层2000mm+5mm厚三维复合排水网+GCL衬垫+2mmHDPE膜+5mm厚三维复合排水网+2mm HDPE膜+5mm厚三维复合排水网。 (5)**3条排洪渠。1#排洪渠长160m,底宽1.7m,渠深2m,位于1#拦水坝和2#拦水坝1883m标**阶上;2#排洪渠长597m,底宽1.7m,渠深2m,2#排洪渠接1#排洪渠,位于山坡上开挖而成;3#排洪渠长366m,底宽1.7m,渠深2m,起点位于3#拦水坝,接1#排洪渠;堆浸场内洪水排入防洪池,场外洪水根据地势通过排洪渠汇入堆浸场下游。 (6)贵液池南侧设1座防洪池,容积为13.98万m3。 (7)调节池未建设 (8)堆浸场内**4条道路,道路总长度3142.287m。1号道路长度1604.259m,起点为堆浸场北部现有道路,从现有堆浸场和扩建堆浸场中间穿过,终点为贵液池坝;2号道路长度117.592m,起点为1号道路起点,终点为3#拦水坝;3号道路长度582.719m,起点为3#拦水坝,终点为1#拦水坝;4号道路长度837.717m,起点为贵液池坝,终点为2#拦水坝。 |
| (1)堆浸场东侧中部3#拦水坝未建设。因环评阶段为分期筑堆,为拦截堆浸场二期北侧区域雨水从堆浸场底部导排盲沟向南排出,故环评阶段设计在一期北侧依据地形建设3#拦水坝;实际未分期筑堆,故取消了3#拦水坝建设。 (2)堆浸区域防渗结构调整。为了进一步保证防渗效果,设计阶段对防渗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黏土压实基础层厚度为2000mm。 (3)防洪坝防渗结构增加。为了进一步保证防渗效果,设计阶段对防渗结构进行了优化,增加了400g/m2土工布防渗层,并调整黏土压实基础层厚度为1000mm。 (4)贵液池防渗结构调整。为了进一步保证防渗效果,设计阶段对防渗结构进行了优化,将黏土压实垫层厚度调整为2000mm,并将铺设的第一层HDPE膜厚度调整为2mm。 (5)3#排洪渠长度增加。设计阶段根据实际地形情况,为更好保证上游洪水导排能力,增加了3#排洪渠长度。 (6)防洪池容积增加。设计阶段根据实际地形情况,且为了更好的保证防洪池容积满足堆浸场内防洪需求,故增加了防洪池容积, (7)调节池未建设。实际生产贫液经炭吸附车间直接采取管道运输至堆浸场;贵液经管道输送至现有堆浸场泵房后经管道输送至炭吸附车间,无生产调蓄用水需求,故未建设调节池。 (8)道路总长度减少。设计阶段根据实际地形情况,优化了道路布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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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无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运营期采取了矿堆滴淋保持湿润,表土堆场遮盖并定期洒水抑尘,运输道路压实平整并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篷布遮盖并限制车速等措施控制无组织粉尘及氰化氢气体的排放 | 对堆浸场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及氰化氢进行监测 |
| 1 | 贵液泵房、空压机房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设,贵液泵、压缩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室内布置等控制噪声 | 对堆浸场场界昼间、夜间噪声进行监测 |
| 1 | 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服务期满后应对堆浸氰化尾渣进行清洗脱氰处理,脱氰废水与渗滤液集中收集,利用现有的池体及污水处理设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用于封场矿堆绿化。 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堆浸场、防洪池区域及贵液池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定期排查风险,杜绝跑、冒、滴、漏事故发生,避免污染地下水;定期对**下游区域地下水和**周围土壤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 (1)验收阶段处于运营期,堆浸过程堆浸滴淋液随贵液收集系统进入贵液池后经管道输送至碳吸附车间进行处理,处理后产生的贫液内加入氰化钠药剂及补充水后再次成为滴淋液通过管道循环进入堆浸场,形成闭路循环,无废水产生。服务期满后将对堆浸氰化尾渣进行清洗脱氰处理,处理产生的废水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堆浸场按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进行分区防渗;堆浸场、防洪池区域及贵液池采取重点防渗。 (3)建设单位在堆浸场周边设有5口地下水监测井(1眼利旧,4眼**)。建设单位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堆浸场周围地下水水质及堆浸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开展跟踪监测工作。 |
| 1 |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本项目氰化尾渣属于危险废物,根据《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943—2018)要求,对氰化尾渣进行脱氰处理,在堆浸场内进行原位闭堆,不外排。服务期满后应根据氰化尾渣监测结果进行进一步脱氰处理,并及时开展生态恢复。 | 已产生堆浸渣全部堆存于堆浸场内,待服务期满后场内全部堆浸渣将进行破氰处理,并实施土地复垦。 |
| 1 |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地表的扰动。优先利用现有道路等设施,禁止任意开辟施工道路和车辆超范围行驶;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做好施工场地恢复工作。严格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堆浸场服务期限结束后及时拆除无用的地表建筑物,恢复受破坏的地形地貌、景观和生态功能。 | 施工期严格控制了施工范围,车辆未超范围行驶。项目区施工期已结束,验收调查期间未见遗留环境问题。 建设单位已逐步开展植被恢复工作,服务期满后将通过土地复垦进一步恢复生态环境。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环境污染隐患及时处理。 | 已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分别为:654021-2024-184-M。 公司成****指挥部,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
| (1)依托“******金矿项目”已建设的行政生活办公区,位于本项目区东侧约1km处,生活办公基础设施完备。 (2)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排水系统,**办公生活区建设有1****处理站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依托**已建设的行政办公生活设施。 (2)项目未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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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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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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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在本项目服务期满前应编制生态恢复方案,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生态恢复方案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验收阶段处于运营期,服务期满前将编制生态恢复方案,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生态恢复方案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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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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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开展工程环境监理。编制和报备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并将工程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 (2)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一并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建成后3~5年内,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公司编制完成《****堆浸场扩建技改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2)以新带老:****对于非法占用草原的问题,已委托编制《****违法占用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报告》,并已分3次进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司分别编制了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计划,已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开展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023年度及2024年度已完成草原植被恢复验收。详见附件。25t/h的燃煤锅炉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锅炉配套安装有自动监测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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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