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2025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审批
江苏-徐州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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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建设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厅 发布日期 2025-08-18
标 题 **县2025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文 号 苏政地F(2025)2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县2025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苏政地F〔2025〕26号

****政府关于**县2025年度

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办理**县2025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东政示〔2025〕34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位于岔河镇及银河村、金河村,新店镇孙桥村、新店社区,****社区、跨岸村,掘港街道野营角村,大豫镇一门闸村,马塘镇许楼村的0.8728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3837公顷)、0.0073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用岔河镇金河村、****社区集体建设用地0.0331公顷。同时将国有农用地0.0025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915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8753公顷,不涉及征收集体土地。****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村镇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县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县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8月8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规划局。

**** 2025年8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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