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级层面相关政策(人社)
(一)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2)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3)财政对创业担保贷款利息给予部分贴息。
(解读科室:**县就****中心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李丹 0437-****549)
二、省级层面相关政策(人社)
(一)《关于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94号)
个人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实际按照其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超过100%档以外不予补贴),具体额度由市(****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企业补贴标准。按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解读科室:**县就业局培训科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于晓华 0437-****706)
(二)《关于做好初次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20号)
初次创业补贴政策。初次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不得重复享受。
(解读科室:**县就业局培训科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于晓华 0437-****706)
(三)关于印发《**省2025年度创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基地补助政策对符合条****创业基地择优给予相应补助资金。
(解读科室:**县就业局农村科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李志斌 0437-****826)
(四)《吉****基地管理办法》(吉人社规〔2022〕5号)
****基地****创业园)项目。对示范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基地予以支持。重点支持******基地。
(解读科室:**县人****服务中心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陈敬岩 0437-****075)
(五)关于印发《**省2024年度创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基地补助政策对符合条****创业基地择优给予相应补助资金。
(解读科室:**县就业局农村科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李志斌 0437-****826)
(六)《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人才分类定级评审。对我县引进人才**内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评定申报,按照《人才政策3.0版》要求享受相应人才激励待遇。
(解读科室:**县人****管理科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张春梅 0437-****035)
(七)《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1〕158号)
职称评定政策。我县未授权自主评审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有关规定在我县申报参加评审职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申报职称评审待遇。进一步打破制约,畅通申报渠道。
(解读科室:**县人****管理科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张春梅 0437-****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