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保障厅 ****财政厅 广****管理局 ****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茂人社〔2022〕48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加强贷后管理能力,****银行基础上新增一家****银行,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内容
在**市范围内择优遴选****银行,承办辖区内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二、遴选对象资格条件
1.遴选对象应当是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依法设立总行、分行或支行,且具有《金融许可证》****银行、******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银行。
2.遴选对象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遴选对象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及违约事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遴选对象应当具有组织及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业务的能力,能够为创业者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必须配备办理信贷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保证专人专责。
5.遴选对象应当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各项经营指标健康稳定,内部管理机制健全,能够提供面向个人和小微企业的经营类信贷产品,同时,安排有专人负责做好贷后跟踪和贷后管理工作。
6.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报名材料
1、**市公开遴选****银行报名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金融许可证(副本);
4、机构简介(成立时间、主营业务、人员配备情况、网点设立情况、经营状况、安全性指标、规章管理制度等);
5、2024年度的业绩报告和财务报告;
6、个人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的详细介绍。
以上材料提交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六份(复印件需用A4纸,并加盖机构公章)。
四、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将根据遴选资格条件,对遴选对象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才能参加遴选。
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组织进行,评审人员由****、****财政局(金融工作股)等有关部门派出相关业务骨干组成。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方法,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根据评审成绩推荐遴选对象。组织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遴选对象。根据推荐结果,由****党组研究确****银行。
4、公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协议。
五、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3****中心(**市新尚路60号);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3、受理单位:****服务中心;
4、联系人:张德志;联系电话:066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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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