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鑫龙煤业电力系统升级改造项目(110****电站第二电源加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6日。
电话:0372-****211
传真:0372-****211
通讯地址:**市**区文明大道东段(455000)市民之家B20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鑫龙煤业电力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110****电站第二电源加强工程) | **省**市**区安丰乡、伦掌镇 | ****电管处 | ******公司 | 本项目主要包括线路工程及其配套间隔扩建工程,其中包括:翟庄—康鑫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约18.3km,全线单回架设,**塔基68基,其中翟庄变侧由1基双回终端****电站。 翟庄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翟庄110kV变电站本期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占用翟庄110kV变电站110kV配电装置东数第一出线间隔,本期扩建在翟庄110kV变电站内进行,不新增用地。 | 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扩建间隔及输电线路塔基施工过程中的土方挖掘、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等。 间隔扩建及塔基施工区通过拦挡、苫盖、洒水等施工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减小施工产生的扬尘影响;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车辆运输易产尘物料时密闭运输;若遇中重度污染天气,应严格执行**市相关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 (2)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污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污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回用。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输电线路及间隔扩建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跃进渠东干渠,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水渠。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油类等。 (3)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线路塔基、扩建间隔设备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施工废物料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4)声环境保护措施: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各施工活动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等。施工期主要噪声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期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远离敏感点。 (5)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项目临时占地、塔基区占地及施工活动带来的影响。 下阶段设计应进一步优化铁塔设计和线路路径,尽力避开林木植被稠密区,减少塔基占地。施工期充分利用沿线主干道及乡村道路,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将项目临时占地合理安排在塔基施工范围内,优先利用空闲地,减少植被破坏。塔基施工占用到道路两侧绿化地及耕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运营期:本项目仅涉及输变电线路及扩建间隔建设,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排放。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线路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设计高度进行设计,且应设置警示标识。线路建成后,在项目运行期,要求运行维护人员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异常的电磁感应现象,保障输变电建设项目的正常运行,保障环境保护设施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减弱因输变电建设项目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2)声环境保护措施:定期进行监测,****电站周边及线路沿线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