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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都杨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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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区都杨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同意实施**区都杨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复函》(**区府办函〔2025〕60号)、区住建局《关于实施**区都杨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的复函、《**区都杨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算审核报告》和区投资审核所审核意见,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区都杨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8-445303-04-01-670426)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都杨镇辖区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区都杨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周边榃容村、桔坡村、吉庆村、大播村、山口村、罗坑村等6个村道路、排水、人居环境等配套设施提升。其中,****停车场约960平方米、加铺沥青路面约2050平方米、**小公园约210平方米;桔坡村**混凝土、沥青路面约660平方米、**小公园及篮球场约1130平方米;吉庆村村口人行道改造约280平方米、村口道路改造约230平方米、**小公园及篮球场和周边配套硬化约1800平方米;大播村加铺沥青路面约1030平方米、**停车场约20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约415平方米、**花基约250米;山口村加铺沥青路面约7600平方米、房屋外立面翻新约700平方米;罗坑村**挡土墙75米、清淤2500立方米。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10.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56.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7.01万元,预备费为26.83。项目所需资金在**区对口帮扶**区(**新区)的帮扶协作资金中解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
六、项目设计、建筑工程及监理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不予核准。
七、******局的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九、项目单位开工建设后应当通过****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等基本信息。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区都杨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设计、建筑工程及监理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不予核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