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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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 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马泉乡2025年循环农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市**马泉乡紫石村 | ****政府 | ****大学高新技术****公司 | 本项目位于**省**市**马泉乡紫石村,总占地面积为5317.09平方米(合7.98亩),建设有机肥发酵车间,生产车间,库房及附属用房合计2284.99平方米。购置有机肥自动生产设备发酵设备,购置抽车、铲车。建成后年产年生物有机肥3万吨。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9万元,占总投资的12.88%。 | 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气环境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及维护,使尾气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规范操作,减少物料进料过程中扬尘的产生,通过喷洒生物除臭剂的措施,使发酵、陈化过程中恶臭气体的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秸秆破碎、破碎造粒、包装工序设置两套布袋除尘器收集颗粒物,使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1.0mg/m3的要求。 2、水环境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有机肥生产。****水厂区泼洒抑尘。 3、声环境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定期做好维护,并通过减震、厂房厂界围墙隔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收的集中收集后回用,不可回收的按要求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乱丢弃。运营期布袋收集灰回用于生产,旱厕清掏粪便用于生产,不造成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