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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28MA3M97WG5K | 建设单位法人:李森 |
| 李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鸡黍镇焦杭村工业片区 |
| ****60万立方米/年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9-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鸡黍镇焦杭村工业片区 |
| 经度:116.24935 纬度: 35.0201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02-26 |
| 金环报告表〔2014〕0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6-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00 |
| 2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28MA3M97WG5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828MA3M97WG5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81MA7GY0RL3F | 竣工时间:2025-06-06 |
| 2025-06-14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7-10 |
| 2025-07-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721JlNa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生产工艺相对比较简单,所有工序均为物理过程,生产时首先将各种原料进行计量配送,然后进行重量配料,之后进行强制配料,强制配料过程采用电脑控制,从而保证混凝土的品质,之后进行计量泵送入混凝土车,最后送建筑工地。工艺过程中产污说明: (1)水泥由水泥车运至厂区,用管道输送到水泥储存罐。 (2)混合时,水泥由储存仓通过管道输送到混料机,沙和石块采用装卸车装至输送带沙子属于就近地区河沙,含有一定水分,在装卸车装卸过程中产生粉尘较少;本项目石块干燥,在装卸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 (3)在混料及搅拌过程中全部封闭式加工,无外排粉尘,会产生一定的噪声。 | 实际建设情况: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生产工艺相对比较简单,所有工序均为物理过程,生产时首先将各种原料进行计量配送,然后进行重量配料,之后进行强制配料,强制配料过程采用电脑控制,从而保证混凝土的品质,之后进行计量泵送入混凝土车,最后送建筑工地。工艺过程中产污说明: (1)水泥由水泥车运至厂区,用管道输送到水泥储存罐。 (2)混合时,水泥由储存仓通过管道输送到混料机,沙和石块采用装卸车装至输送带沙子属于就近地区河沙,含有一定水分,在装卸车装卸过程中产生粉尘较少;本项目石块干燥,在装卸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 (3)在混料及搅拌过程中全部封闭式加工,无外排粉尘,会产生一定的噪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运,沤制农肥,不外排。 生产废水:项目原料拌合用水直接进入产品,无废水产生;搅拌机、地面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筒仓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处理措施:本项目建有8台筒仓,每台筒仓仓顶均配备一套布袋除尘器,各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密闭管道再次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二次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同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无组织废气: 主要包括运输车辆扬尘、沙堆扬尘及散装水泥车抽料时放空口产生的水泥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①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厂区设置围墙且路面硬化,及时清扫运输路面,定时洒水,运输车辆进出厂区经过洗车台冲洗,运输过程全面遮盖,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出现抛洒漏洒,严禁超速超载,厂界及道路两侧实施绿化; ②堆场扬尘:料堆设置遮盖网,并定时洒水使其表面保持一定的湿度。 ③散装水泥车抽料时放空口产生的水泥粉尘:散装水泥车抽料时,用毡料布袋手工扎紧放空口,使水泥不能散失,减少粉尘的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合理布局;振动设备加大减振基础,安装减振装置;经常保养和维护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进出厂区运输车辆限速、禁鸣;厂界设置围墙并进行绿化。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搅拌料、沉淀池沉渣以及固废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搅拌料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均不外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运,沤制农肥,不外排。 生产废水:项目原料拌合用水直接进入产品,无废水产生;搅拌机、地面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筒仓粉尘、投料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处理措施: ①筒仓粉尘:本项目建有8台筒仓,每台筒仓仓顶均配备一台布袋除尘器,各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密闭管道再次进入一台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二次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车间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②投料粉尘:本项目在投料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与筒仓粉尘共用一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一根排气筒P1排放。 无组织废气: 主要包括投料工序未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搅拌工序粉尘、运输车辆扬尘、沙堆扬尘及散装水泥车抽料时放空口产生的水泥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①投料工序未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采用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相结合的方式,设置风机将废气及时排出; ②搅拌工序粉尘:本项目在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孔,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回到搅拌主机,不外排。 ③运输车辆扬尘:厂区设置围墙且路面硬化,及时清扫运输路面,定时洒水,运输车辆进出厂区经过洗车台冲洗,运输过程全面遮盖,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出现抛洒漏洒,严禁超速超载,厂界及道路两侧实施绿化; ④堆场扬尘:料堆设置遮盖网,并定时洒水使其表面保持一定的湿度。 ⑤散装水泥车抽料时放空口产生的水泥粉尘:水泥由散装水泥车运至厂区,用密闭管道输送到水泥筒仓时,产生的少量粉尘由一台移动式收尘装置收集,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合理布局;振动设备加大减振基础,安装减振装置;经常保养和维护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进出厂区运输车辆限速、禁鸣;厂界设置围墙并进行绿化。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搅拌料、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搅拌料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均不外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处理。 |
| 1、废气方面:实际建设中,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进一步优化了废气处理效果,利于环保。根据重大变更判断依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2、废气方面:环评设计中,无组织废气无搅拌粉尘,实际建设中搅拌工序粉尘经收集后由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回到搅拌主机,不外排。根据重大变更判断依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3、废气方面:实际建设中水泥由散装水泥车运至厂区,用密闭管道输送到水泥筒仓时,产生的少量粉尘由一台移动式收尘装置收集,相较于环评设计废气处理措施,废气处理效果更加优化。 根据重大变更判断依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备:环评设计中,无零排放砂石分离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设备:实际建设中,新增一套零排放砂石分离系统。 |
| 环评设计中,仅有一台砂石分离机,用于分离砂石搅拌料。实际建设中,在满足环评设计的要求前提下,又新增一套零排放砂石分离系统。该设备是更先进的环保处理设施,具有出色的分解能力和精细的分离效果,实现废渣、废水的零排放。新旧砂石分离机的同步使用,增强了废水废渣的处理效果,利于环保、利于生产。 根据重大变更判断依据,新增生产设施后,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其他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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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 | 本项目颗粒物排有组织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0mg/m3);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限值≤3.5kg/h)。 |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筒仓粉尘、投料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处理措施: ①筒仓粉尘:本项目建有8台筒仓,每台筒仓仓顶均配备一台布袋除尘器,各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密闭管道再次进入一台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二次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车间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②投料粉尘:本项目在投料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与筒仓粉尘共用一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一根排气筒P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车间废气排气筒DA001: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最高值为4.6mg/m3,小于其执行标准限值10mg/m3;排放速率最高值为0.046kg/h,小于其执行标准限值3.5kg/h 。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 |
| 2 | 封闭式车间、布袋除尘器、洗车台等 | 本项目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0.5mg/m3) |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投料工序未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搅拌工序粉尘、运输车辆扬尘、沙堆扬尘及散装水泥车抽料时放空口产生的水泥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具体处理措施: ①投料工序未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采用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相结合的方式,设置风机将废气及时排出; ②搅拌工序粉尘:本项目在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孔,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回到搅拌主机,不外排。 ③运输车辆扬尘:厂区设置围墙且路面硬化,及时清扫运输路面,定时洒水,运输车辆进出厂区经过洗车台冲洗,运输过程全面遮盖,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出现抛洒漏洒,严禁超速超载,厂界及道路两侧实施绿化; ④堆场扬尘:料堆设置遮盖网,并定时洒水使其表面保持一定的湿度。 ⑤散装水泥车抽料时放空口产生的水泥粉尘:水泥由散装水泥车运至厂区,用密闭管道输送到水泥筒仓时,产生的少量粉尘由一台移动式收尘装置收集,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 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90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0.5mg/m3。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封闭式车间、减震装置等 | 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配料机、混凝土搅拌机、砂石分离机等生产设备,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70~85dB(A)左右。 治理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合理布局;振动设备加大减振基础,安装减振装置;经常保养和维护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禁止午间和夜间运输;厂界设置围墙并进行绿化等措施,通过以上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测定值在52.2~58.4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dB(A),厂界四周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6.7~48.9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0dB(A)。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1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产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搅拌料、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水泥粉尘、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搅拌料投入水泥罐中再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放置,由专人负责收集,定期清理外运,不得长期堆存。固体废物处置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搅拌料、沉淀池沉渣以及固废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搅拌料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均不外排,并由专人负责收集,定期清理外运,不在厂区长期堆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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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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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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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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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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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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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