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泾县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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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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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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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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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中心菜场6幢2、3、4号、6号

成交金额:食堂月营业额的24.80%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食堂月营业额的24.80%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9.9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保障****食堂正常运转,为学生及教职工提供干净卫生的食物及用餐环境。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三年(合同一学期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孟瑾、黄祥兰、张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总价包干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镇学业路66号、****镇稼祥南路243号,联系电话:153****0911、138****9044、147****878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体育局(地址:**市****镇桃花潭中路107号)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镇学业路66号

联系方式:153****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镇稼祥南路243号

联系方式:138****9044、147****8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许先生、刘工

电话:153****0911、138****9044、147****87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 公告.pdf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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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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