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手术动力系统、空气压力治疗仪、空气肢体压力治疗仪、体外心肺复苏机、亚低温治疗仪、正置光学显微镜、化学发光成像仪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
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采购包3 序号1:体外心肺复苏机 (核心产品)和采购包3 序号2:亚低温治疗仪
(一)技术参数要求中增加量化评分分级指标,增加部分参数要求。由于发布公告系统字数限制,具体详见公告附件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事项二
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2评标标准-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标书代写
技术项(F2×A2)满分为63.0000分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评分项】一般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63.00 |
是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评分项】一般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评分项1】-【评分项35】共35个【评分项】全部无偏离或优于的得63分, 每一项负偏离扣1.8分。评审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若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在技术响应条款中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并在证明材料上标注位置,如未注明的,评标委员会将有权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评审专家评审扣分的应注明扣分的【评分项】序号。标书代写 |
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评分项】一般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42.00 |
是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评分项】一般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评分项1】-【评分项24】共24个【评分项】全部无偏离或优于的得42分, 每一项负偏离扣1.75分。评审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若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在技术响应条款中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并在证明材料上标注位置,如未注明的,评标委员会将有权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评审专家评审扣分的应注明扣分的【评分项】序号。标书代写 |
| 2、【▲评分项】重要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21.00 |
是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评分项】重要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评分项1】-【▲评分项7】共7个【▲评分项】全部无偏离或优于的得21分, 每一项负偏离扣3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若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在技术响应条款中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并在证明材料上标注位置,如未注明的,评标委员会将有权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评审专家评审扣分的应注明扣分的【▲评分项】序号。标书代写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0日
无
名称:****
地址:**市东街250号
联系方式:0595-****7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海滨街道百源路1-1号中旅综合楼4层
联系方式:180****336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莉莉
电话:180****3360
****
2025年08月20日